2019年河南中原工学院招聘32人公告

来源:中原工学院 2019-10-09 17:32:08
  中原工学院2019年10月聘用合同制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为满足我校事业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合同制人员32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招聘要求详情可点击此处下载附件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已取得招聘岗位所要求学历层次的毕业证和学位证;
 
  6.各招聘岗位的招聘部门、招聘人数、学科专业要求、学历及其它岗位要求详见上表《招聘岗位及招聘要求》。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5年内不得应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聘用待遇
 
  被聘用人员享受我校校内聘用合同制人员相关待遇,不解决事业编制。
 
  四、报名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10月15日结束
 
  2.网上报名要求
 
  (1)请应聘人员如实准确填写《中原工学院2019年10月聘用合同制人员公开招聘报名表》(样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报名表》)和《中原工学院2019年10月聘用合同制人员公开招聘报名汇总表》(样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汇总表》),通过电子邮件将填写好的《报名表》和《报名汇总表》的电子稿以及相关证书证明材料扫描件发送至中原工学院招聘专用邮箱(zhaopinzzti@163.com或zhaopinzzti@126.com),邮件标题、《报名表》和《报名汇总表》文件名称上请标注“聘用合同制招聘+姓名+岗位代码”。
 
  (2)每位应聘人员限报我校一个岗位,选报多个岗位的报名者以现场资格审查时确认的应聘岗位为准。
 
  (二)现场资格审查
 
  1.需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范围
 
  (1)完成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还必须参加我校现场资格审查(凡未参加我校现场资格审查者,视为弃权);现场资格审查通过后,我校将当场发放准考证,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我校公开招聘考核。
 
  (2)未进行网上报名者,须按照现场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和要求直接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和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通过后,我校将当场发放准考证,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我校公开招聘考核。
 
  2.现场资格审查时间
 
  2019年10月16日9:00-12:00、13:30-17:00
 
  3.现场资格审查地点
 
  中原工学院龙湖校区(南校区)镇泰楼一楼101室(从体育馆北门进入),地址:河南省新郑市龙湖镇淮河路1号。
 
  4.现场资格审查要求
 
  应聘人员须携带以下材料:
 
  (1)本人填写好的《中原工学院2019年10月聘用合同制人员公开招聘报名表》1份(A4规格正反打印,表格页脚位置的个人签名栏目保持空白、不要签名);
 
  (2)本人本科和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国外及港澳台高校毕业生应携带教育部学历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至一张纸上)1份;
 
  (4)招聘岗位中要求的党员证明(由现组织关系所在地开具)、工作或留学经历证明、俄语专业八级证书、护士执业资格证书及执业证书、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获奖证书或成绩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旦查实应聘人员资格不符,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五、招聘考核等环节工作另行通知
 
  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请按照我校工作要求参加招聘考核等环节的招聘工作。招聘考核等环节招聘工作安排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我校网站人才引进栏目(网址http://www.zut.edu.cn/rcyj.htm,若本人不及时阅读相关信息,造成后果,责任自负),按学校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等相关材料参加考核等环节的招聘工作。
 
  六、纪律与监督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查处。对弄虚作假,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咨询电话:0371-62506820(中原工学院人事处)
 
  监督电话:0371-62506905(中原工学院纪委)
 
  中原工学院
 
  2019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