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福建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招聘2人公告

来源: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9-10-08 10:17:28
  2019年福建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招聘城市基层党建专职工作者公告
 
  根据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城市基层党建工作的意见(试行)》(闽委办发〔2017〕44号)、市委组织部印发《关于建立城市基层党建专职工作者队伍的实施意见》(宁委组通[2018]97号)精神,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2019年度公开招聘城市基层党建专职工作者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计划面向宁德市范围内公开招聘城市基层党建专职工作者2名,作为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统筹管理,基层党(工)委、社区党组织日常使用的编外聘用制“特设岗位”人员,专职从事城市基层党建工作,不属于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体名额如下:城区党工委1人,大门山社区党支部1人。若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名额1.5倍要求的,按相应比例等比例减少招考人数。
 
  二、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理想信念坚定、组织观念强,熟悉党的基本知识,责任心强,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综合素质和职业道德。
 
  (六)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即在1979年10月1日至2001年9月30日期间出生)。
 
  (七)具有列入国民教育序列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留学回国人员、香港、澳门地区学习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报名者的毕业证书及报名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或资格条件,必须在2019年9月30日前取得(2019年应届毕业生可放宽到2019年12月31日)。
 
  (八)2019年9月30日前常住户口在宁德市范围内,或属于宁德市内高校的市外生源和市外高校的宁德生源2017年、2018年、2019年毕业生。
 
  以下人员不得报名:涉刑、黑、恶、黄、赌、毒问题的,曾受过治安处罚或党政纪处分的,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2019年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服务年限未满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包括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志愿者、服务社区高校毕业生等),以及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报名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统一公开招聘。
 
  (一)报名。报名者应在2019年10月8日上午8:00至10月12日下午17:30,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党员关系证明等材料,到东侨开发区基层党建工作中心(东侨开发区陈普路8号开发区管委会办公楼3号楼1702室),提出报名申请,报名者应认真阅读城市基层党建专职工作者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工作的有关规定,核对本岗位报名条件;对所提供的资料与报名岗位条件设置要求是否相符自行判断,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查询资格初审结果。由基层党建工作中心人员负责审核报名人员资格,现场给予回复。
 
  四、面试时间和地点
 
  1.面试时间:2019年10月中旬(以通知时间为准)
 
  2.面试地点:本次面试在陈普路东侨开发区管委会设置考场,具体地点以通知为准。
 
  面试成绩等所有考生面试后进行公布,从报名人选中,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照招聘名额1:1的比例,确定考察和体检对象。
 
  五、体检、考察和聘用
 
  1.体检。由基层党建工作中心统一组织拟聘用人选进行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进行,体检费用由报名者自行承担。
 
  2.考察。由东侨开发区党工委组织部会同社会事业局、人劳局、基层党建工作中心等部门组织开展,主要对其档案、个人有关事项等情况进行核查。
 
  3.递补。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因体检、考察缺席或不合格造成招聘名额空缺的,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递补人选。
 
  六、岗位分配
 
  东侨开发区党工委组织部组织通过体检、考察的报名者,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安排工作岗位。面试成绩相同者现场抽签决定选择岗位顺序。如入闱最后一名成绩相同者多于招聘名额,将在开发区党群服务活动中心增设相应名额的工作岗位。第1名选择城区党工委;第2名选择社区工作岗位,其中,并列第2名且抽签顺序靠后的人员安排到开发区党群服务活动中心工作。
 
  七、公示及聘用
 
  基层党建工作中心根据面试成绩、考察和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有异议,经查实不符合招聘要求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缺额不再递补。
 
  公示期满后,如未发现影响聘用的问题,由基层党建工作中心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首次签订合同期限为三年,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资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八、工资待遇
 
  此次招聘的城市基层党建专职工作者工资待遇标准参照由市里统一招聘到东侨开发区工作的城市基层党建专职工作者,提供五险一金,纳入开发区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九、后续管理
 
  城市基层党建专职工作者管理工作由党工委组织部牵头负责,基层党建工作中心具体管理,实行在册备案,做到专职专用。
 
  十、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由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基层党建工作中心负责解释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郑重提醒广大报名者要诚信考试,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三)此次公开招聘城市基层党建专职工作者的信息、动态,将及时在东侨网上发布。请报名者注意经常登录该网站了解最新通知等考试信息。如有疑问可在正常上班时间电话咨询。
 
  联系电话: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基层党建工作中心:彭女士0593—2837710,15859366591。
 
  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基层党建工作中心
 
  2019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