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云南德宏州委党校招聘公告

来源: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10-08 09:35:21
  中共德宏州委党校招聘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更好适应新形势下党校发展需要,加快建成一支学科健全、专业结构合理的教学科研队伍,中共德宏州委党校2019年将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专业技术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方式
 
  以考核招聘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考核采取面试测评的方式。
 
  三、招聘岗位、专业和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专业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民族、性别、地域不限。
 
  4.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忠诚于党的干部教育事业,品行端正,遵守法纪,爱岗敬业。
 
  5.具备一定的知识储备和学术造诣,能够胜任党校教学与科研工作。
 
  6.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后,5年内不得离开聘用单位。
 
  (三)具体条件
 
  1.具有普通招生计划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4年9月30日及以后出生)。
 
  2.具有教师资格证或聘用一年内须取得教师资格(初级以上教师资格)。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名。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处理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德宏州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含试用期)。
 
  (4)其他法律规定不宜招录的人员。
 
  四、报名事宜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
 
  联系电话:0692-3027022;电子邮件地址:zwdxzzk@126.com
 
  联系人:秦老师(13988230610),旦老师(13887862287)
 
  (二)报名时间:从2019年9月30日至2019年10月30日下午16:00止,逾期不再受理。
 
  (三)报名要求:报名请自行下载填写《中共德宏州委党校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并按要求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件及材料。
 
  现场报名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有效身份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就业推荐表(应届毕业生)、自荐材料、报名登记表及近期免冠1寸彩照1张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电子邮件报名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有效身份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就业推荐表(应届毕业生)、自荐材料、报名登记表及相关资格证原件电子版和近期免冠1寸电子版彩照(1张)。
 
  五、考核程序及办法
 
  (一)初选
 
  1.审核应聘人员报名资格及材料。电子邮件报名的须按要求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有效身份证及相关资格证原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进入面试测评环节。面试测评前还需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资格复审须携带毕业证、学位证、有效身份证、学信网的学历认证报告及相关资格证原件;未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取消面试资格。
 
  2.符合报名条件人数未达3人,取消招聘计划(同时取消面试测评)。
 
  (二)面试测评
 
  面试测评分为教学能力测试和综合知识能力测试。
 
  1.教学能力测试。根据学校指定的教学内容,应聘者设计好教学内容及方案,现场进行试讲(45分钟)。
 
  2.综合知识能力测试。根据岗位需求进行提问,应聘者回答(15分钟)。
 
  3.面试测评成绩
 
  面试测评实行百分制,其中教学能力测试占60%,综合知识能力测试占40%。记分方式:教学能力、综合知识能力测试各按100分计算,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其余成绩的平均分计算出每人的测评成绩。教学能力测试成绩须高于70分的才予聘用。
 
  面试测评成绩=教学能力得分×60%+综合知识能力得分×40%
 
  4.面试测评成绩相同时,优先选择德宏州生源、有基层工作经验的人员。(德宏州生源同等条件下本地5种世居少数民族优先,同是本地5种世居少数民族的,按德昂族、阿昌族、傈僳族、景颇族、傣族顺序优先);若按上述规定仍无法确定的,由中共德宏州委组织部、中共德宏州委党校共同研究确定。
 
  (三)体检
 
  根据面试测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教学能力测试成绩须高于70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在指定医院进行,费用自理。
 
  (四)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政审考察。对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遵纪守法、道德品质、实时表现及报考资格条件等情况进行考察。
 
  (五)公示
 
  应聘人员体检、考察合格后,经中共德宏州委党校招聘领导小组提出招聘初步人选。在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学校网站予以公示和校内张榜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六)聘用
 
  公示结束,按照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七)递补
 
  若在体检、考察和公示期间出现不符合条件或放弃情况时,将从面试测评成绩合格者中按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不超过两次)。
 
  (八)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照德宏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标准执行。
 
  六、纪律要求
 
  在考核招聘中,对不遵守规定、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将取消考核、聘用资格,并按公务员招录及事业人员招聘相关规定处理。对失职、渎职的工作人员给予政务处分,对情节严重的移送有关部门查处。
 
  七、其他
 
  面试测评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由中共德宏州委党校人事科通过电话或邮件的方式通知应聘人员。该公告未尽事宜,请与中共德宏州委党校组织人事科联系,联系电话0692-3027022。
 
  [附件: 中共德宏州委党校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
 
  中共德宏州委党校
 
  2019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