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广西南宁市江南区司法局招聘公告

来源: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政府 2019-09-30 11:01:20
  2019年南宁市江南区司法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因工作需要,现我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工作人员,特制定招聘简章如下:


  一、岗位情况


  (一)招聘岗位:司法行政工作人员3人(二类岗位),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019年江南区司法局外聘人员岗位需求表》


  (二)工作地点:南宁市江南区司法局(壮锦大道19号)


  二、应聘条件


  (一)报名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团队协作意识,作风严谨,有良好的职业素养,服从工作安排;


  2.身体健康,符合录用岗位身体要求;


  3.能熟练运用通用办公软件;


  4.在南宁市区内有固定住所。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曾受到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有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与原工作单位未解除劳动关系的;


  6.其它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9年10月12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南宁市江南区壮锦大道19号行政中心C座司法楼102室,联系人:李江宁,联系电话:0771-4819095。


  3.报名时须提供的材料: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毕业证复印件、学位证复印件(有要求的岗位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或南宁市居住证明)复印件、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所有证件原件备查)。


  4.本次应聘仅接受现场报名,报名时所有应聘材料需提供原件核查。


  四、面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直接进入面试,面试人员须携带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


  根据面试结果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应到二甲及以上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文件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六、考察


  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考察主要方式为试岗、实务操作等。


  七、公示聘用


  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后,在适当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报江南区政府审批。江南区政府审批同意后由江南区司法局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八、工资待遇


  工资、福利待遇按江南区外聘人员岗位标准执行(二类岗位:2530元/月),工资标准包含社保、公积金个人缴纳部分,不含单位缴纳部分。


  附件:


  附件1:2019年江南区司法局外聘人员岗位需求表.xlsx


  附件2:江南区司法局外聘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