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辽阳灯塔市总工会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20人公告

来源:灯塔市人民政府 2019-09-29 10:49:56

  辽宁辽阳灯塔市总工会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公告已发布,本次共招录20人,报名时间为2019年10月8日-2019年10月12日,笔试时间另行通知,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欢迎加小齐微信(chinagwy6)免费领取事业单位备考资料。复习教材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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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醒:现场报名(10月8日-10月12日)  

 

灯塔市总工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公告


  为落实中央、省、市群团工作会议精神,推进我市工会工作者职业化、社会化工作的进程,加强工会干部队伍建设,更好地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职工,根据《关于印发﹤辽阳市社会化工会工作者招聘及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辽市工发[2019]10号)的通知要求,经灯塔市政府研究决定,灯塔市总工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为保证招聘工作规范有序进行,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灯塔市社会化工会工作者20人(工作岗位为灯塔市各乡镇街工会及灯塔市总工会)。


  二、招聘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记录;


  3.身体健康,具有履行正常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4.年龄35周岁以下(1984年10月8日以后出生);


  5.具备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6.灯塔市户籍;


  7.复员退伍兵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


  8.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相关证件必须在2019年10月12日前取得。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3.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4.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黑社会性质组织或相关活动的;


  5.已签订劳动合同的我市临时性专业人员;


  6.有关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自愿报名,报名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报到证、退伍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及1份复印件,近期正面同版二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9年10月8日-2019年10月12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4:00)


  报名地点:灯塔市人社局人力资源室(灯塔市兆麟东路3号灯塔市人社局二楼)。


  报名者提供的各类证件及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提供虚假、无效证件或不如实填写有关信息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招考、聘用资格,并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报名人员少于规定计划的比例时,不削减招聘计划。


  四、招聘办法和要求


  1.招聘采取笔试、面试办法进行


  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时间为90分钟。


  面试。依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2比例由高分至低分确定面试人员,如果最后一名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出现并列者,则同时进入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法。主要围绕应聘者的能力素质进行测试。面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聘用。


  笔试、面试均实行百分制。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按50%折算,折算后两项相加为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如果总成绩入围最后一名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予以聘用。如果总成绩入围最后一名出现并列且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相同,进行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予以聘用。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考核


  依据考生总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由高分至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文件。


  由用人单位组织体检和考核,因体检、考核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空缺,从总成绩中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3.职位选择


  灯塔市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经体检、考核合格后,按照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的顺序,依次选择岗位。如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的排序在前。因放弃职位选择出现职位空缺,从总成绩中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4.公示


  拟聘用人员经考试、体检、考核、职位选择后,面向社会公示,在灯塔市政府网进行公布5个工作日。如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方案规定者,取消其被聘用资格。


  五、聘用管理及待遇


  1.聘用管理


  对聘用人员,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签订聘用合同,首次合同期限为1年,试用期2个月(含在聘期内)。


  灯塔市社会化工会工作者按照《关于印发﹤辽阳市社会化工会工作者招聘及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辽市工发[2019]10号)管理。


  2.工资待遇


  灯塔市社会化工会工作者薪酬由基本工资、职业水平补贴和绩效补贴三部分组成。基本工资:试用期2个月,按照每人每月1700元标准发放。试用期后,按照每人每月2450元(含五险中个人承担部分)标准发放。职业水平补贴:取得初级社会工作师的每月给予200元职业水平补贴,取得中级社会工作师的每月给予400元职业水平补贴,取得高级社会工作师的每月给予600元职业水平补贴。绩效补贴:绩效考核通过的社会化工会工作者中,优秀的每人每月补贴240元(优秀率不超过20%);称职的每人每月补贴200元;基本称职的每人每月补贴160元。每年一考核,考核后一次性发放。被聘用的社会化工会工作者按照有关规定参加基本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五项社会保险。


  咨询电话:灯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8583046


  灯塔市总工会:8182934


  灯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