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湖南长沙市优化营商环境协调事务中心选调公告

来源:长沙人才网 2019-09-29 10:43:55
  2019年长沙市优化营商环境协调事务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简章


  长沙市优化营商环境协调事务中心(以下简称市优化营商环境中心)是市政府直属公益一类正处级事业单位,于2019年2月经市委、市政府批准设立。中心主要职责是:负责推动中央、省、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的落实;负责组织开展全市营商环境评价工作并提出评价建议,承担建立健全营商环境评价机制及指标体系相关工作,对区县(市)、园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营商环境评价工作进行统筹和指导;负责受理、转办、跟踪涉及营商环境的投诉举报,协同配合有关部门对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的违纪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等。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意见》(湘组发〔2015〕26号)等文件精神,按照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经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决定对长沙市优化营商环境中心需增补的7名工作人员面向全省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公开选调。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选调原则


  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人岗相适、能力素质与岗位要求相适应原则。


  二、人员管理


  列入长沙市优化营商环境中心全额拨款事业编制。


  三、选调岗位及人数


  此次选调岗位5个,选调计划7名(详见附件1《2019年长沙市优化营商环境协调事务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


  四、选调范围与条件


  (一)选调范围


  全省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二)选调条件


  1.年龄35岁(含35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具有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认可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认证后才可报名。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经教育部认证后可视同为相同等级国内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学历);


  3.具有3年及以上相关岗位工作经历,在新提拔的岗位任满1年。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应为全职工作经历,工作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工作经历和服务年限时间截止计算截至2019年9月1日。全日制在读期间(含国外留学学习期间)的实习、兼职、参加社会实践等不能计算为工作经历时间。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为准(详见附件3);出现考生所学专业未列入本专业目录的情形时,由市优化营商环境中心根据相关材料进行认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2.违规进入机关事业单位、违规取得相应身份尚未作出处理的;


  3.近三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4.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存在违规破格提拔、突击提拔等违反干部选拔任用政策尚未作出处理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选调程序


  发布简章—报名—打印准考证—笔试—资格审查—考核(面试)—体检—考察—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含资格终审)—公示—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一)发布信息


  相关信息公布网站:选调简章、拟聘用人员公示通过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http://rsj.changsha.gov.cn)和长沙人才网(http://www.cshr.com.cn)公布,有关考试具体安排、各环节相关信息等在长沙人才网公布,请考生自行查阅,不另行通知。


  (二)报名


  1.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网站:长沙人才网。考生登录报名网站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并按要求上传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电子相片。


  3.网络报名时间:2019年10月9日(星期三)9:00—10月15日(星期二)16:30。


  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2019年10月24日(星期四)9:00—10月26日(星期六)9:00。


  4.考生需在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本人的《2019年长沙市优化营商环境协调事务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并妥善保存,资格审查时交招考单位审查。


  5.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报名表中“诚信承诺”相关内容,必须符合所报岗位的条件要求,如实填写本人相关信息,并保证信息的完整、合法、真实、准确。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调入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6.开考比例:各岗位报名人数与选调计划数的比例须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达不到此比例则取消或缩减该岗位选调计划数,或修改报名条件、延长报名时间。


  (三)笔试


  1.笔试时间暂定2019年10月26日(星期六),具体以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为准。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可用电子身份证代替)。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2.笔试科目分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岗位专业知识两科,满分各为100分,考生笔试成绩按公共基础知识成绩占30%、岗位专业知识成绩占70%合成(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3.各岗位具体笔试科目详见附件1。


  4.2019年11月4日(星期一)开始,考生可在报名网站查询本人的笔试成绩,对笔试成绩有异议者可于11月6日(星期三)上午9:00—12:00、下午13:00—16:30到长沙市优化营商环境协调事务中心办公室(市政府二办公楼860室)递交书面查分申请(须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的复印件),并于11月7日(星期四)上午9:00—12:00、下午13:00—16:30到申请查分的地点领取查分结果。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四)资格审查


  1.进入资格审查的人选,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选调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若笔试成绩相同的,岗位专业知识成绩高者入围。


  2.进入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将于2019年11月8日(星期五)在长沙人才网公布,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资格审查时须提供本人的《2019年长沙市优化营商环境协调事务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2)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与学位证书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公务员(或参公人员)需提供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公务员(或参公)身份的审批表,事业编制人员需提供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事业编制身份的证明材料。


  4.不按时参加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考核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若笔试成绩相同的,岗位专业知识成绩高者入围。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


  (五)考核


  1.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考核。


  2.考核方式为结构化面试。


  3.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和考核公告将在长沙人才网公布。


  4.考核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职位所需要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


  5.考核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进入体检程序。


  6.考核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六)总成绩合成


  考生总成绩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合成(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


  (七)体检


  1.体检对象以岗位选调数为基数,按1:1的比例,在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入围。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公告将在长沙人才网予以公布。


  2.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3.未完成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弃权时,可从报考同一岗位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入围(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


  (八)考察


  1.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2.考察由市优化营商环境中心组织实施,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进行。


  3.考察主要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核实,重点查阅干部档案,核实其“三龄两历一身份”。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考察是否存在违法违纪等情况。


  4.当考察出现不合格或弃权,导致该选调岗位考察人选空缺时,可从报考同一岗位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入围(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经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


  (九)公示与试用


  对考察、体检均合格的人员,由市优化营商环境中心党组会议确定为拟调对象,并在长沙市人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和长沙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所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结果的人员,由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达拟录取批复,正式确定为选调对象。


  选调对象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选调单位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对符合调动资格条件的,办理调动手续,不符合的,由选调单位将所呈报的材料退回原单位。


  (十)调动


  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六、组织实施


  本次公开考试选调工作人员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指导和监督,市优化营商环境中心具体组织实施。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优化营商环境中心办公室负责解释。


  1.咨询电话:市优化营商环境中心办公室电话:0731-88665303


  2.报名技术咨询电话:长沙人才网电话:0731-84413592/82251153


  3.监督电话:市纪委监委驻市发展改革委纪检组电话:0731-88665553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流动管理处电话:0731-84907975


  附件:


  1.2019年长沙市优化营商环境协调事务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docx


  2.2019年长沙市优化营商环境协调事务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3.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xls


  长沙市优化营商环境协调事务中心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九年九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