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福建泉州泉港事业单位选调6人公告

来源:泉港区人民政府 2019-09-27 15:16:08
  2019年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泉州市泉港区事业单位干部队伍建设,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优化干部队伍结构,经研究,决定公开选调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范围
 
  全省范围内符合公开选调条件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公干部及事业单位(财政全额拨款)工作人员。
 
  二、公开选调岗位
 
  本次计划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人。公开选调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泉州市泉港区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公开选调条件
 
  1.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道德品行,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集体荣誉感,遵纪守法,爱岗敬业;
 
  2.年龄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8年9月26日至2001年9月26日期间出生);
 
  3.学历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专业要求详见岗位信息表;
 
  4.参加公开选调人员需取得原单位同意,并符合当地可以调动的工作最低年限;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受处分期间或者影响期限未满的;
 
  2.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法律、法规及党纪、政纪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公开选调办法及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10月14日至10月31日(截止于10月31日晚24:00,以邮箱收件时间为准)。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一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人员自行下载《泉州市泉港区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
 
  3.报名时须准备以下材料的电子文档(照片或扫描件均可,文字图片要求清晰可辨):
 
  ①《泉州市泉港区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近期蓝底免冠照片;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
 
  ③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④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通过学历查询并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
 
  ⑤由当地编制部门出具的人员编制属性证明材料;
 
  ⑥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同意其参加公开选调的证明材料。
 
  4.各项材料汇总整理成压缩文件后,以“公开选调岗位+姓名”命名,并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子邮件发至指定邮箱。泉港石化工业园区企业服务中心岗位请发送至邮箱qgshzp@163.com,发送后请通过电话0595-27728271确认收件成功;泉港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岗位请发送至87773896@163.com,发送后请通过电话0595-87085095确认收件成功。
 
  5.资格审查:工作人员在受理报名的同时,按规定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确定为参加公开选调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选调全过程,在公开选调过程中发现不符合资格的,依照相关规定随时取消公开选调资格。
 
  (二)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方式,笔试面试各占50%。岗位报名审核通过人数超过6:1时,采用先笔试后面试形式,报名审核通过人数未超过6:1时,直接采用面试形式。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面试采用半结构化形式。
 
  (三)体检。
 
  笔试面试后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若同一岗位出现笔试面试成绩分数相同的,则同时进入体检及考察,按体检及考察结果进行择优录用。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公开选调人员本人承担。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经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依次递补。
 
  (四)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和泉州市泉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实施,主要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个人素质能力、工作表现情况、廉洁自律、社会关系等情况,凡是能岗不适、人岗不适的,取消公开选调资格。同时,严格审查考察对象人事档案,凡发现人事档案弄虚作假,伪造档案或档案涂改严重的,取消公开选调资格。因上述原因取消公开选调资格的,经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依次递补考察对象。
 
  (五)公示。
 
  根据笔试成绩、体检结果和组织考察情况确定拟公开选调人选,在泉州市泉港区政府网(http://www.qg.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公开选调资格。公示不合格导致的缺额,经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依次递补。
 
  (六)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办理正式调动手续。公务员、参公人员公开选调到事业单位的,原公务员、参公人员身份不再保留。如公开选调对象不服从安排,取消入选资格。
 
  五、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选调在泉州市泉港区公开招聘事企业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必须严守干部人事工作纪律,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干部任用条例》等有关的规定。对违反干部人事工作纪律的行为,一经发现,给予严肃处理。
 
  2.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公开选调工作公告,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在考试录用各个环节,凡存在弄虚作假、违纪作弊,恶意报名,扰乱报名及考试秩序,伪造学历证书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不依法执行回避规定,以及其他不诚信行为的,除取消公开选调资格和录用资格外,一律记入诚信档案。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特此提醒。
 
  3.关于年龄、学历、资格等期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19年9月26日,工作经历期限计算为周年;
 
  4.报名后的各项公开选调环节,在“泉州市泉港区政府网(http://www.qg.gov.cn/)公布或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告知,请各位考生注意查看,以免影响考试。
 
  5.本公告由泉州市泉港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95-87987377。
 
  附件1:2019年泉州市泉港区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附件2:2019年泉州市泉港区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泉港区公开招聘事企业单位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