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忠县考核招聘2019年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2人简章

来源:忠县人民政府网 2019-09-27 11:19:11
  忠县考核招聘2019年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市教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编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落实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渝教人〔2010〕79号)和《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0〕264号)文件精神,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与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名额与对象
 
  本次拟招聘人数2名。招聘对象为忠县籍2019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招聘人员需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者;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符合岗位要求的招聘条件(附件1);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7.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8.凡下列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9月29日9:00-12:00。
 
  2.报名地点:忠县教育委员会,联系电话:(023)81190190、54866082,联系人:陈老师。
 
  3.报名手续: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1寸免冠照片一张。
 
  (二)考核
 
  1.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具体以准考证为准。
 
  2.考核采取核查在校综合表现、学习成绩和专业知识问答等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考核成绩低于60分者不能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三)体检
 
  考核总成绩60分及以上者进入体检,体检由县教委会同县人力社保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体检者承担。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四)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县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主管部门对其政治思想、工作业绩、现实表现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考察应坚持“凡进必审”,严格审查人事档案、诚信记录,以及确认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和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是否属实等情况,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chsi.com.cn)查询学历、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等方式进行查证。凡发现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准前,一律暂停聘用;发现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五)公示
 
  拟聘人员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忠县人民政府网同步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以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发布之日起算)。公示内容包括发布简章地址和时间,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专业、毕业院校、毕业时间、准考证号、总成绩、拟招聘单位等。
 
  五、聘用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聘用人员在招聘单位服务年限不低于3年、在忠县教育系统服务年限不低于5年,未满服务期的,不得交流调动,否则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六、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和回避制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本《简章》由忠县教委、忠县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
 
  忠县教委联系电话:(023)81190190、54866082。
 
  忠县人力社保局联系电话:023-54246481。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附件:忠县考核招聘2019年免费师范生为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及报名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