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株洲茶陵县自然资源局招聘公告

来源:茶陵县政府 2019-09-24 11:39:02
  茶陵县自然资源局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自然资源局办事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数:本次招聘办事员8名。


  二、用工性质:本次招聘的办事员用工性质为劳务派遣。


  三、招聘报名条件


  1.思想品德好,无违法违纪记录;


  2.年龄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8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


  4.能较熟练地操作计算机日常办公软件;


  5.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6.本人户籍所在地为湖南茶陵;


  7.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正在接受组织审查的人员;曾经被司法机关处理过的人员,不得报名。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9年09月27日-2019年09月30日(工作日上班时间)。


  (二)报名地点:茶陵县自然资源局人事教育股。


  联系电话:0731-25704912


  (三)报名方式(现场)


  本人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2寸彩色免冠证件照2张;现场填写《招聘办事员报名登记表》。


  (四)资格审查


  按照报名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料核查和走访调查,符合要求的通知参加考试。对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报名资格。


  五、考试


  (一)考试方式


  1.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考试方式,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


  2.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的排前。


  (二)考试内容


  1.笔试:公共基础知识(约80%),不动产登记相关和土地管理法相关内容(约20%);


  2.面试:结构化面试。


  (三)考试时间


  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在指定的医院,参照相关规定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茶陵县自然资源局承担。体检不合格者淘汰,按应聘者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和体检结果,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3个工作日,无不良反映的计入聘用程序。


  八、办理聘用手续


  经考试、体检、公示合格者,作为拟聘人员试用3个月,试用期内按局《临聘人员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进行管理,不能胜任岗位职责者不予聘用,实行淘汰替补制。经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按劳务派遣方式签定劳动合同。


  九、工资待遇


  考试考核合格,经录用后,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工资1900元/月,转正后工资2000元/月(含社保)。


  十、本公告由茶陵县自然资源局负责解释。


  茶陵县自然资源局


  2019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