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山西临汾霍州市卫体系统事业单位招聘32人公告

来源:霍州市人民政府 2019-09-18 15:45:33
  2019年山西临汾霍州市卫体系统事业单位招聘32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卫体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根据临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对<霍州市卫体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核准申请的批复》(临人社函〔2019〕347号)文件精神,经市委、市政府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4.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2019年应届毕业生及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三、招聘计划(详见附表)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二)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含方向)和资格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


  1、“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招聘对象为:(1)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到2019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2)参加山西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到2019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含到2019年服务满两年,考核合格),现仍在服务岗位的人员。(3)按照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劳动合同期满高校毕业生有关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7]6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的意见》(晋政办发[2014]42号)文件精神。政府购买基层公共岗位到2019年底前劳动合同期满的人员。


  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特岗农技人员,在职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且任现职满3年,考核合格的人员,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


  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报考人数达不到招聘人数要求的,该专门岗位自动转为招聘单位相应的招聘岗位。


  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须同时符合招聘岗位的学历、学位、专业等要求。


  2、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年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不包括服务基层人员)、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3、所学专业必须符合报考岗位专业要求(应聘者报名表所填写的所学专业名称须与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书上所标明的专业一致)。专业要求按具体专业名称设置的,考生毕业证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一致。


  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研究生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类类同。


  4、岗位要求专业名称经教育部修改过的,根据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所学专业为对应专业的可报考该岗位。


  5、招聘岗位有从业资格要求的,要有相应的资格证书(或资格考试合格成绩单)。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19年应届毕业的全日制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专科或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报考),不能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得报考;


  7、县级及以下在编医护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或正在办理入编手续的人员),不得报考;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9、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招聘办法和程序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本次招聘在霍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指导下,由霍州市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及各用人单位组织实施。采取考试和考察的办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2019年9月27日-29日,每天8:00-12:00,14:00-18:00。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霍州市卫生健康和体育局一楼大厅(霍州市永康南路)。


  报考相关信息查询网站:霍州市人民政府网(www.huozhou.gov.cn)


  2、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在霍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监督指导下由霍州市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及各用人单位负责,资格审查要客观、公正、及时。


  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应依据公布的报考条件和具体岗位要求,下载并如实填写《霍州市卫体系统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表”)一式四份。报考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报考条件。如对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招聘领导组办公室进一步咨询确认。如不符合报考条件,由此产生的后果,责任自负。


  报考人员要从网上下载《诚信报名考试承诺书》,由本人签名后于报名时一起交回。对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并按照相关规定,将失信情况记入个人信用档案。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或联系方式不准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3、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岗位。


  4、报名所需提交有效证件: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资格证(或资格考试合格成绩单)、有效第二代身份证(或户籍证明)、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近期红底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照片3张(照片后需注明本人姓名)。


  5、缴费:根据晋发改价格发〔2016〕467号文件规定,考务费100元。


  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城市低保人员和农村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试费政策。现场报名时,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须提供贫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和扶贫部门出具的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城市低保和农村低保人员须提供低保证、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二)考试与资格复审


  本次考试在霍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监督指导下由霍州市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及各用人单位组织实施。考试分笔试、面试。根据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晋人社厅〔2014〕20号)文件精神,县级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受开考比例限制,只要有人报名即可开考,但成绩需达到规定的合格线。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保留两位小数)。


  拟聘用人员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1、笔试


  (1)命题和阅卷:由霍州市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委托专业机构组织实施。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具体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内容:


  《科目一》:包括卫生政策法规、公共卫生管理、医疗卫生常识。


  《科目二》:与所报专业相关的专业知识。


  笔试结束后进行雷同卷甄别,严肃处理作弊人员。


  2、资格复审


  对通过笔试进入面试的人员,在霍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监督指导下由霍州市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及各用人单位负责组织进行资格复审。从笔试成绩及格线以上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若入围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并列人员同时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发给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或具备取得报到证的证明)、资格证(或资格考试合格成绩单)、第二代身份证(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页面的户口簿)以及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专业认证书。


  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的考生,须登陆霍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地和县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在职人员应聘的,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


  政府购买服务基层岗位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须提供山西省创业就业促进会与本人签订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政府购买服务劳动合同》及《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考察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页面的户口簿)、退伍证、学历证书和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特岗农技人员由原招聘单位出具相关文件和证明。


  在职的村(社区)党支部书记、村(居)委会主任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须提供乡镇党委任命文件或《当选证》。


  以上所提供的复印件、各类证明统一使用A4纸。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期间,因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形成的空缺依次递补。资格复审结束后,按资格复审合格的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再递补。


  3、面试


  (1)面试对象的确定。资格复审合格者确定为面试对象。


  (2)面试命题由霍州市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委托有关专家组织进行。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理论知识和技能水平、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等综合素质。


  面试成绩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数,不能充分体现“竞争、择优”原则的招聘岗位,拟聘人员考试总成绩须达到65分。


  面试成绩与笔试成绩权重相加为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如笔试成绩再出现并列,采取加试(面试)的办法等额确定进入下个环节人选。


  (4)面试考官的组成。为确保面试工作的公正、科学,拟分专业成立若干个考官组。每个考官组5人,由相关方面专家组成。每个考官组设主考官1人,由外聘专家担任,主持本组面试工作。


  面试结束后,任何环节因任何原因形成的空缺,一律不予递补。


  各考场配备录像设备并保证设备运转正常,全程记录每个考生的面试情况并存档备查。


  面试成绩当天对外公布。


  (三)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部分行业对岗位体检标准有明确要求的,按照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标准执行)。体检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本人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三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经招聘领导组同意后,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体检在霍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监督指导下,由霍州市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及各用人单位组织实施。


  (四)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


  用人单位要组织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已就业的毕业生,可由单位出具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材料。未就业的应聘者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招聘单位可以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者所在毕业院校、派出所、社区、村委会进行实地调查。同时要对报考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审核,对考生的应聘资格进行再次确认。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察并提供个人完整档案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考察方案由霍州市卫生健康和体育局负责制定,报霍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组织实施。


  (五)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霍州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公示发现问题经查属实的,取消拟聘人员聘用资格。


  六、聘用与待遇


  1、公示期满,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报主管部门和霍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用人单位负责填写《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一式4份,个人档案、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人社部门各1份备案。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由市人社、编办、财政等部门办理有关手续。


  2、所聘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初次就业的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为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受聘人员享受应聘事业单位所在岗位全部待遇。


  4、一经正式聘用,须在本单位工作满五年方可调离。


  七、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确保招聘工作健康顺利进行。本次招聘各个环节的组织实施单位对招聘工作负主体责任,单位主要领导是招聘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招聘单位要成立由人事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职工代表及有关专家等组成的招聘工作组织,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密切配合,精心组织,提高效率,力争在笔试结束后一个月内完成面试考察工作。要严格按程序办事,切实做好每个环节的工作。特别要做好考试试题的安全保密、违纪违规事件的查处等工作,杜绝一切事故发生,保证这次招聘工作健康有序进行。


  2、加强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平、公正。招聘单位要自觉接受人社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的职能作用,加强对招聘工作的全程监督。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对招聘工作中违反干部人事纪律和有关规定的行为及时予以制止和纠正。


  3、严肃纪律,严防各种违纪违规事件发生。要加强对参与招聘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进行培训教育,杜绝各类违纪事件的发生。从事招聘工作的考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要严格按回避政策规定实行回避,不按规定回避的考官、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一经查实一律取消相应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负责报名和组织考试工作的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刁难、拒绝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人员报名和参加考试。对于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视情节给予行政、纪律、法律处理并调整工作岗位。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的处理。对无理取闹,造谣诬告,严重干扰招聘工作的人员视情节给予五年内不准参加全市公务员录用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的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八、本招聘方案由招聘领导组负责解释


  (一)整个招聘过程的具体事宜均安排在霍州市人民政府网(www.huozhou.gov.cn)进行公告和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否则责任自负。


  (二)报考人员提供的电话等联系方式要确保畅通,否则责任自负。


  (三)工作日咨询电话:


  霍州市卫生健康和体育局0357--5624942


  (四)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组负责解释。


  附件:


  附件1:霍州市卫体系统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xls.xlsx


  附件2:霍州市卫体系统2019年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xls


  附件3: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xls


  附件4:诚信报名考试承诺书.doc


  2019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