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湖北恩施州民族妇女儿童发展与服务中心选聘公告

来源:恩施州妇女联合会 2019-09-18 08:47:48
  恩施州民族妇女儿童发展与服务中心2019年从州直事业单位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经州编委和州委组织部同意,州民族妇女儿童发展与服务中心拟面向州直事业单位选聘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职位


  州民族妇女儿童发展与服务中心管理岗位人员1名


  二、选聘范围


  州直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不含自收自支人员、工勤人员)。


  三、选聘职务要求


  (一)报考人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限财务会计类、中国语言文学类、心理学类、社会学类、新闻传播学类、法学类专业;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截止2019年12月31日);


  4.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5.身体健康。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养的;


  4.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以及对交流调动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尚在任职试用期内或新聘用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的;


  6.选聘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7.年度考核曾被评定为不称职(合格)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聘程序和方法


  州民族妇女儿童发展与服务中心选聘工作人员工作由其主管部门州妇联组织实施。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9月18日至9月24日下午17:3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州妇联五楼办公室501(恩施市新建街69号,州民族广场旁;联系电话:8298398)


  3.报名所需材料。报名者填写《州民族妇女儿童发展与服务中心2019年选聘工作人员基本情况表》一式两份,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两张1寸登记照进行现场报名。报名者提交的相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不得弄虚作假。


  报名人数未达到选聘计划人数3:1的取消选聘计划。


  (二)组织测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总分为100分。主要测试报考者的综合素质、履行岗位职责能力等。


  (三)考核和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核、体检对象。体检参照考试录用公务员标准执行,费用考生自理。考核既要对报名所需材料原件进行复审,又要全面了解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个人品质、职业道德、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廉洁自律等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的情况。若因考核、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按考试成绩依次递补。


  (四)公示


  州妇联依据考试成绩、体检及考核结果,集体研究讨论决定拟选聘人选,并将拟选聘人员名单在相关网站、原工作单位和选聘单位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7天。


  (五)正式调动


  公示期结束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报调配主管部门审批,经审批同意后正式办理调动手续。


  附件:州民族妇女儿童发展与服务中心2019年选聘工作人员基本情况表


  恩施州妇女联合会


  2019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