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鸡西城子河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招聘20人公告

来源:鸡西市城子河区人民政府 2019-09-17 16:19:23
  关于城子河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为确保城子河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工作正常开展,经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20名,招聘相关事宜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统一面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用工性质、名额及主要工作职责


  根据工作需要,招聘城子河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公益性岗位综合执法协理员20名,全部采取劳动合同制,由城子河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与其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主要工作职责是协助执法队员宣传城管法律、法规和规章,教育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具有鸡西市城镇户籍(城子河区居住人员优先),年龄:18周岁至40周岁、大专以上学历、身体健康、熟悉电脑;并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了失业登记的,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长期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


  1、热爱城市管理工作的中专以上毕业生。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身体健康。


  4、自愿从事公益性岗位工作,尽职尽责,能吃苦耐劳。


  5、招聘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1年9月1日以前出生)至40周岁以下(1979年9月1日以后出生)。


  6、男性,身高在1.6米以上。


  符合上述条件的特困家庭人员、复转军人、军烈属子弟、大专以上毕业生优先聘用。


  四、下列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1、被司法机关立案审查的。


  2、有犯罪前科或违法受到处罚未解除的。


  3、有政治、经济问题的。


  4、有刑事责任史、吸毒史的。


  五、报名时间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时间和地点


  1、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19年9月16日至2019年9月20日,节假日休息。


  3、报名地点:城子河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国税局后院)。城子河区就业局(3线站点对面)。


  (二)资格审查


  1、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因入学户口迁出的,持迁出时原户口薄或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


  2、报名时须持《黑龙江省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再就业优惠证》、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寸免冠近期彩照5张。


  3、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填写《城子河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2019年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报名表》,《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


  4、本人体检报告。


  5、公安部门出具的无劣迹证明。


  六、招聘方式


  1、此次招聘采取考试择优方式进行录用,考试内容为《鸡西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及《时事政治》。


  2、考试分笔试和面试。其中笔试分数占总分的60%,面试分数占总分的40%。


  3、按照笔试高低依次确定面试人员,被确定进入面试的,面试前要确保联系电话畅通,因联系不通和其它原因没能准时到场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


  4、面试前要接受面试资格审查,应聘者参加面试时按照报考身份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失业证、优惠证原件,不能提供有效证件的,取消面试资格。


  5、笔试和面试工作由城子河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法,最终按报考人总分高低排名依次录用。


  七、聘用管理


  拟聘用人员为公益性岗位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一年一签。从事公益性岗位期间,从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并及时函告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停止发放公益性岗位工资。


  1、通过其他途径已实现就业的。


  2、连续无故旷工3日或半年内累计无故旷工10日的。


  3、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管理制度的。


  4、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由用人单位直接管理,由单位按照岗位分工,明确从业人员工作职责、工作纪律和考核办法,加强安全教育和管理。


  所聘用人员不服从工作安排或不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我单位及时予以解聘。


  八、工资待遇


  根据鸡西市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标准执行,工资每人每月1500元,社保按照《鸡西市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执行。


  如在聘用期间有解除合同情况,岗位出现空缺,可按照此次招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


  九、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接受区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报名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公告》规定的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严禁擅自放宽招聘条件和标准,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从事聘用的工作人员凡须有回避情形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工作人员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违反聘用纪律的报考者,取消聘用资格。


  城子河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2019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