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宿迁泗阳县人民检察院招聘司法辅助人员10人简章

来源:宿迁市泗阳县人民检察院 2019-09-12 14:15:58

  泗阳县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司法辅助人员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经泗阳县人民政府同意,泗阳县人民检察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司法辅助人员10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岗位及人数


  书记员9名、驾驶员1名(限男性)。


  二、招聘条件


  遵守宪法、法律,具有良好品行,自愿从事辅助工作和公益事业;身体健康,体态端正,肤表无纹身、无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病史、无口吃、斜视、色盲等;具有泗阳户籍。


  1.书记员:年龄30周岁以下(1989年8月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同等条件下,法律、中文、新闻、计算机类等相关专业优先。


  2.驾驶员:年龄35周岁以下(1984年8月以后出生),驾驶证为C1证及以上(B证及以上优先),高中以上学历,驾驶技术熟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聘用: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曾受刑事处罚、治安处罚或涉嫌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4.应聘驾驶员岗位的最近连续三个记分周期内有被记满12分记录;有致人死亡或者重伤的交通事故记录;有酒后驾驶或醉酒驾驶机动车记录;最近一年内有其他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记录的;


  5.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有关报名


  招聘工作按照“自愿报名,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的办法进行。


  1.报名时间:2019年9月11日-2019年9月20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6:00)。


  2.报名地点:凡符合招聘条件者,在规定日期内到泗阳县人民检察院政治部(203室)现场报名。


  3.报名提交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机动车驾驶证、毕业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两张二寸近期正面免冠照。


  请应聘人员自行下载并填写《招聘司法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报名者持报名材料及《报名登记表》进行现场审核。


  4.报名咨询电话:0527-89669083、89669016。


  四、招聘程序


  1.考试时间拟定于2019年10月上旬,具体考试通知届时将在泗阳县人民检察院网(http://sqsiyang.jsjc.gov.cn/)及泗阳县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发布。


  2.书记员:考试分为理论考试和面试,分别占总分的50%;驾驶员:驾驶技能测试。


  3.理论考试主要考察考生的政治理论、法律常识,不指定参考用书;考试采用闭卷方式,实行百分制,成绩达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否则,取消进入下一程序的资格。


  4.笔试结束后,按照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不足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行面试。


  5.面试、驾驶技能测试需携带身份证,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与考察


  1.根据考试以及面试、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的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并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所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2.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并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无违法犯罪证明。


  3.在体检、考察阶段不合格、放弃等情况出现缺额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1.根据考试、面试、体检、考察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后,在泗阳县人民检察院网站及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2.公示期届满,对存在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3.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上岗,第一次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为3年(其中试用期3个月)。合同期满,根据工作表现,双方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七、薪酬待遇


  1.对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并缴纳社会保险,另实行工作绩效考核,享受绩效奖金。


  2.聘用人员在合同期内享有劳动法规定的婚丧假、产假、年休假以及社会保险等权利。


  八、本简章由泗阳县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附件:《招聘司法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


  泗阳县人民检察院


  2019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