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招录司法辅助人员公告

来源: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 2019-09-06 10:37:44
  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招录司法辅助人员公告


  为适应审判工作发展需要,充实法院队伍,我院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司法辅助人员,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标准,以面试、专业技能测试两项考核为其总成绩,择优录取适合法院工作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


  聘用制书记员4名。


  三、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司法事业。身体健康、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纪违法行为和不良社会影响。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91年9月5日以后出生)。


  2专业条件:①一般要求:聘用制书记员限法学类专业。


  ②放宽要求:有一年以上法院、检察院工作经验的或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司法考试)的,专业不限。


  3 学历要求: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4岗位要求:能熟练应用计算机办公软件,能流利记录开庭、调查、询问、调解、执行等过程,有一定的法律文书撰写能力,语言沟通能力良好。


  四、招聘程序


  1 报名:报名者于2019年9月6日—9月15日进行网上报名,报名人员须登陆到洪山区人民法院官网,下载《报名登记表》,如实填写提交到邮箱387209142@qq.com,9月16日报名人员登陆洪山区人民法院官网查询参试人员名单。


  2 面试:2019年9月18日上午8:45应聘人员持身份证原件在本院九楼政治处候考并抽签决定面试顺序,同时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报考所需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交于政治处进行书面材料审核,9︰00面试在九楼视频会议室开始,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


  3 专业技能测试:2019年9月18日上午面试结束后应聘人员进行计算机汉字录入考试,以看打方式考查汉字录入速度和准确度,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有效录入成绩最低不得少于40字/分。


  4成绩公告:所有考试完成后将进行成绩汇总,所有应聘人员的成绩将在洪山区人民法院官网进行公示公告。


  5体检和政审:应聘人员经资格审查、面试和专业技能考试后,将对前4名聘用制书记员进行政审和体检(费用自理)。如有不合格的,依次等额递补。最终确定4名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


  五、聘用待遇


  1一般标准:司法辅助人员聘用后与本院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后聘用人员的月工资收入2800元(不含应当由单位负担的社会保险)。


  2特殊标准:聘用人员中,如已有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者,工资待遇为试用期满后月工资收入3000元(不含应当由单位负担的社会保险)。


  3绩效奖金:聘用人员视工作表现情况于年终发放绩效奖金。


  4本院不提供住宿,请被聘用人员自行安排。


  其他未尽事宜,可电话咨询: 办公电话87616230;李真喜18971379168;齐若含15629179065。


  附件:报名表.xls


  2019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