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酒泉市总工会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酒泉市先锋网 2019-08-30 15:06:39
  酒泉市总工会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工会工作力量,优化工作人员结构,根据《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酒泉市市直机关部门单位干部遴选(选调)及工作人员调配暂行办法》等相关要求,市总工会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及名额


  本次公开遴选工作人员3名,其中:市总工会参照公务员岗位1名、市职工服务中心(自收自支)事业编岗位2名。


  二、遴选范围


  按照市委组织部《关于优先从选调生和“双一流”大学毕业生中调配工作人员的通知》精神(酒组通字〔2019〕71号),本次遴选参公管理岗位干部在“双一流”大学毕业且具有公务员或参公身份人员中产生;遴选事业干部在全市各级党政机关自收自支事业编工作人员中产生。


  三、资格条件


  1.符合“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


  2.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国语言文学类、新闻传播学类、法学类、工商管理类专业;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8月29日以后出生);


  4.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


  5.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不称职等次、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处分影响期内、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遴选程序和办法


  (一)发布公告


  通过西部先锋网、酒泉市总工会网站及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向社会发布遴选公告。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8月29日至9月4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报名点设在酒泉市总工会办公室(酒泉市新城区市政大厦东12楼)51207室。


  联系人:田新年


  咨询电话:13830700810 0937—2668339


  3.本次公开遴选报名,采取个人自愿申请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现场公开报名。报考人员在酒泉西部先锋网下载填写报名登记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所在单位党组织和县(市、区)委组织人社部门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名表》上签署“同意报考”意见签名盖章后,方为有效。同时还须提供以下材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所在单位出具的身份性质证明、近期二寸彩色照片3张。


  4.报名者应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资格,并追究责任。


  (三)资格审核。依据规定的范围和条件,由考务组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核。符合资格条件的发给《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时间地点在准考证中予以通知。


  (四)考试


  1.笔试开考比例为1:3以上,若岗位报考人员达不到1:3的取消遴选计划。


  2.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的通知为准。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参加考试。


  3.笔试试题由考务组统一命制,满分为100分,时间为150分钟。重点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文字材料写作等方面的综合素质。


  4.面试人员确定。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试者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市委组织部同意,可适当降低,但不得低于1∶2。面试由考务组统一组织,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重点测试报考者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及其适应遴选岗位工作的能力。


  (五)考察和体检


  面试结束后,市总工会依据报考者笔试、面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对象。考察采取差额考察的方式,通过民主测评、个别谈话、审查档案、与考察对象面谈、考察组成员评分、用人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评分等方式进行,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考察结果实行百分制量化评分,得分按比例计入总成绩。考察结束后,根据拟遴选对象考察结果,按照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40%+考察成绩×20%)排序确定体检对象。体检采取由遴选对象提供上一年度或本年度体检报告的形式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体检报告相关指标不合格者依次递补,递补工作只限1次。


  (六)公示、研究决定和办理手续


  市总工会对体检合格的拟遴选对象在西部先锋网、酒泉市总工会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对外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遴选资格。公示无异议者,经市总工会党组会议研究后,报请市委组织部研究审定后,按组织程序办理有关手续。


  五、其它事项


  1.本次遴选将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有关信息应全面、准确、有效。若报考人员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遴选资格,并视情节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2.公开遴选是市级机关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重要途径,各相关单位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应积极支持报名。同时应认真审查报考人员所填信息,防止将超龄、有服务期限制等不符合遴选条件的人员推荐报名,造成工作被动。


  3.本次遴选工作由市总工会组织实施,为保证遴选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邀请市纪委第二纪检组、市委组织部及新闻媒体对各个环节的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附件:酒泉市总工会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酒泉市总工会


  2019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