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贵港平南县民政局招聘公告

来源:平南县人民政府 2019-08-26 09:48:34
  平南县民政局关于公开招聘编外人员的公告


  现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本次聘用人数为4名。


  二、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诚实守信,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奉献精神;


  (二)身体健康,服从安排,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三)要求具有全日制专科以上文化程度,不限专业,有较强的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以及计算机应用操作能力。在同等条件下,有一定工作经验的优先聘用;


  (四)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9月1日至2001年9月1日期间出生);


  (五)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以及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不接受报名。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19年9月2日—6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休息日除外),请应聘者务必在规定的时间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3.报名地址


  平南县民政局四楼政秘股(平南县平南街道二环大道279号),咨询电话:7822276。


  4.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应聘者需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一式一份存档备查):


  (1)毕业证书;


  (2)身份证;


  (3)报名表(见附件);


  (4)近期小2寸正面免冠彩照2张。


  应聘者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需与《报名表》中所填写的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按照招聘岗位的职位要求和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对通过资格审查的,通知参加笔试。


  (三)笔试


  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公文写作等。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根据面试情况,按招聘计划数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试用人员。


  (六)聘用


  新聘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聘用期限暂定1年(含试用期)。聘用期满后如需继续聘用的,经考核合格,可优先续聘。获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劳动合同,不办理入编手续。


  四、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的工资待遇,试用期工资2000元/月;试用期满 后工资2500元/月,并按规定办理个人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聘用人员不享受年终绩效奖励,食宿自理。


  未尽事宜,请与平南县民政局联系,联系人:苏伟燕,联系电话:7822276。


  附件:平南县民政局聘用工作人员报名表


  平南县民政局


  2019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