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广东肇庆鼎湖区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公益性岗位招聘9人公告

来源:鼎湖人社局 2019-08-23 11:08:16
  鼎湖区2019年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为充分发挥就业扶贫的作用,妥善安置我区有就业意愿且未就业贫困家庭劳动力实现就近就业,根据《关于印发〈鼎湖区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公益性岗位安置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现面向鼎湖区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一)凤凰镇村级保洁员6名,负责凤凰镇村级的保洁卫生工作;
 
  (二)坑口街道办事处网格巡查及露天焚烧巡查员1名,负责网格、露天焚烧巡查工作;
 
  (三)永安镇村级保洁员2名,负责永安镇环境保洁工作。
 
  二、招聘对象
 
  在法定年龄内、处于无业状态、有就业意愿和劳动能力,愿意到公益性岗位工作的鼎湖区户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
 
  三、招聘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纪违法记录;
 
  (二)具有从事简单独立劳动能力,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
 
  (三)贫困家庭劳动力到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前,本人必须到户籍所在镇(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机构办理《就业创业证》和失业登记,符合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的自愿申请办理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四、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和“就近、就地安置”原则,面向全区招募贫困劳动力作为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
 
  五、招聘程序
 
  (一)招聘信息发布
 
  本招聘信息通过鼎湖区人民政府网站、各镇(街道)和村(社区)等公告栏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8月22日—2019年8月28日(工作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各镇(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
 
  3.报名方式:自愿申请,现场报名,申请人按要求如实填写《鼎湖区2019年贫困劳动力参加公益性岗位安置报名表》(附件1),每位报名人员只能填报一个公益性岗位。
 
  4.报名所需材料:
 
  (1)《鼎湖区2019年贫困劳动力参加公益性岗位安置报名表》一式三份
 
  (2)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3张复印件(需复印正反面)。
 
  (3)《户口簿》原件及3张复印件(需复印户口簿首页及本人信息页)。
 
  (4)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5)失业人员提供《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原件及3张复印件。(需复印2、3、6页)
 
  (三)资格审查
 
  用人单位对申请者材料审定后,确定用人单位安置的对象和岗位,按“就近、就地安置”原则,优先安置符合条件的“老、弱、病、残”贫困劳动力在公益性岗位工作。用人单位应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网上向社会进行公示(或委托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四)合同签订
 
  在公益性岗位安置的贫困劳动力经公示无异议后,由用人单位发出《录用通知书》(附件2),规定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的贫困劳动力在3个工作日内到用人单位报到并签订劳动合同。如贫困劳动力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或签订劳动合同的,视为本人自动放弃到公益性岗位就业的机会,以后将不再安置其到公益性岗位工作。
 
  六、聘用管理及待遇
 
  (一)聘用期限。劳动合同为两年一签,合同期限暂定为两年,试用期1个月。
 
  (二)聘用管理。受聘人员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岗位需要安排上岗,接受单位职工管理相关制度约束,服从用人单位安排和履行岗位职责,严格遵守用人单位组织纪律和工作制度。
 
  (三)薪资待遇
 
  公益性岗位的工资标准按照《关于印发〈鼎湖区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公益性岗位安置实施方案〉的通知》(肇鼎人社〔2019〕68号)文件执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七、本公告由鼎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
 
  1.鼎湖区2019年贫困劳动力参加公益性岗位安置报名表
 
  2.录用通知书
 
  肇庆市鼎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