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浙江湖州长兴县招考城市社区工作者46人公告

来源:长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08-20 10:16:33
  2019年浙江湖州长兴县招考城市社区工作者46人公告


  为切实加强我县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建设,进一步充实社区工作力量,提升社区管理和服务水平,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一批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名额


  共招考46名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含定向符合安置条件随军家属4名)。其中,雉城街道30名(含定向符合安置条件随军家属2名);龙山街道6名(含定向符合安置条件随军家属1名);太湖街道5名(含定向符合安置条件随军家属1名);煤山镇5名。


  二、招考对象及条件


  (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考的


  1.长兴县范围内常住人口(户籍或居住证截至2019年8月30日),其中煤山镇招考的面向煤山户籍或原长广户籍;


  2.参加工作满两年(截至2019年8月30日);


  3.大专及以上学历(以毕业证书为准);


  4.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无不良记录;


  5.身体健康,思想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热爱社区工作,乐于服务居民群众,责任心、事业心强;


  6.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78年8月30日以后出生)。


  (二)面向随军家属定向招聘的


  1.长兴县范围内常住人口(户籍或居住证截至2019年8月30日);


  2.随军时间超过半年,无固定工作,政府无安置过;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无不良记录;


  4.身体健康,思想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热爱社区工作,乐于服务居民群众,责任心、事业心强。


  三、加分条件


  (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考的


  1.全日制普通高校社会工作专业毕业的,本科学历加2分,硕士及以上学历加5分;


  2.通过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资格的加5分,取得社会工作师资格的加10分,取得高级社会工作师资格的可直接进入面试;


  3.退役军人加3分;


  4.中共党员加3分;


  5.专职网格员报考本街道(乡镇)的加2分;


  6.在社区社工机构工作每满1年加2分,最高不超过6分(需提供社区社工机构及所在街道任职证明);


  同时满足多个加分项目的,加分可以累计,但最高不得超过15分。


  (二)面向随军家属定向招聘的


  1.文化程度加分项:大专学历加1分,本科学历加2分,硕士学历加3分,博士学历加4分;


  2.配偶职级加分项:行政干部:正团加5分,副团加4分,正营加3分,副营加2分,正连加1分;专业技术干部:专业技术9级加4分,专业技术10级加3分,专业技术11级加2分,专业技术12级加1分;文职人员:参照行政干部和专业技术干部相应职级加分。主官加3分,部门领导加1分;


  3.配偶兵龄加分项:满2周年加1分;


  4.配偶立功受奖加分项:一等功加10分,二等功加5分,三等功加3分,累计不超过15分;


  5.配偶比武获奖加分项:参加战区级比武获得一等奖加5分, 获得二等奖加4分,获得三等奖加3分;参加副战区级比武获得一等奖加4分, 获得二等奖加3分,获得三等奖加2分;参加军级比武获得一等奖加3分, 获得二等奖加2分,获得三等奖加1分;


  6.配偶飞行员加分项目:飞行员加5分;


  7.随军时间加分项目:满1周年加1分;


  8.在社区社工机构工作每满1年加2分,最高不超过6分(需提供社区社工机构及所在街道任职证明)。


  上述加分总成绩的30%计入笔试总成绩。


  四、招考程序


  (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考的


  1.报名。


  ①报名时间:2019年8月30日(1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②报名地点:长兴县民政局四楼大会议室(雉城街道县前中街356号);


  ③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以雉城街道、龙山街道、太湖街道、煤山镇为主体进行分类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名时须提交《报名表》(见附件2)、本人身份证、居住证、户口薄(或户籍证明)、学历学位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有加分情形的,需提供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所有加分材料须在报名工作结束前提供方有效,逾期不再给予加分。


  2.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组织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方可参加考试。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3.笔试。


  笔试成绩采用100分制,采取闭卷答题方式进行,内容为社会工作知识(参考书籍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社会工作实务(中级)》《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


  笔试总成绩根据考生笔试成绩加上加分项目成绩计算,并按招考计划数1∶2的比例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与入围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列入)。笔试总成绩按50%计入考生总分。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


  面试成绩采用100分制,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满60分的为不合格。面试成绩按50%计入考生总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体检。


  按照招考计划数1∶1的比例,以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最后一名存在成绩并列者,则面试成绩高者排序在前)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招考体检标准。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人选缺额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费用自理。


  6.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参照公务员考察标准执行,如有考察不合格者,按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7.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在长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对拟录用人员公示,公示为期7天。有异议经查属实的,取消录用资格。


  8.录用。


  对经公示合格后的拟录用人员,由劳务派遣单位与拟录用人员办理相关手续,以劳务派遣的方式为相关社区提供服务。录用人员薪酬待遇参照各街道(乡镇)现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标准。


  (二)面向随军家属定向招聘的


  1.驻长部队推荐。


  在本人自愿的基础上由驻长各部队进行推荐上报(不分岗位),填写推荐表(见附件3),于8月31 日前将推荐表交至县人武部政治工作科。同时提交推荐人员身份证、户口薄、学历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有加分情形的,需提供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所有加分材料须在推荐上报工作结束前提供方有效,逾期不再给予加分。


  2.资格审查。


  推荐结束后由县人武部政治工作科组织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方可参加考试。


  3.笔试、体检、考察、公示。


  参照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执行,不安排面试环节,笔试总成绩前四名的参加体检(笔试分数相同的,年龄长者优先;年龄相同的,任职时间长者优先;年龄和任职相同的,家属随军入户时间长者优先),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人选缺额的,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4.录用安置。


  根据总成绩分数高低进行安置排序。分数相同时,年龄长者优先;年龄相同时,任职时间长者优先;年龄和任职相同时,家属随军入户时间长者优先。


  五、其他事项


  现已是我县城市社区专职工作的(名单以街道<乡镇>上报县民政局备案为准)不得参加报考;通过本次招考成为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的今后在岗时不得重新跨街道(乡镇)报考社区专职工作者。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未尽事宜由长兴县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科解释。电话:0572-6040061、6034778(周一至周五);面向随军家属定向招聘的,未尽事宜由县人武部政治工作科解释。电话0572-2333822,军线0510-33822。


  附件1:长兴县2019年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开招考计划表.doc


  附件2:长兴县2019年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开招考报名表.doc


  附件3:长兴县2019年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开招考推荐表.doc


  浙江省长兴县民政局


  2019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