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福建南平市属中小学遴选延平区教师38人公告

来源:南平市教育局 2019-08-19 16:11:35
  2019年市属中小学遴选延平区教师工作方案
 
  根据工作需要,决定面向延平区属公办学校遴选部分在编在岗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学科岗位及人数
 
  本次共计划遴选教师38人,其中,初中教师17名,小学教师11名,幼儿园教师10名。本次遴选不设开考比例,具体学段及学科如下:
 
 
  二、遴选对象
 
  延平区属公办学校在编在岗教师(报名需所在学校同意,并报延平区教育局批准)。
 
  三、遴选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身心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
 
  3.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中小学教师年龄50周岁及以下(1969年8月30日以后出生);幼儿园教师年龄45周岁及以下(1974年8月30日以后出生)。
 
  四、遴选程序
 
  (一)报名
 
  1.报名形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委托他人报考时,应提供报名所需材料、委托人的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2.报名时间:2019年8月19日-26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3.报名地点:南平市教育局人事科305室(文体路183号)。
 
  4.报名所需材料
 
  ①《2019年南平市市属学校遴选教师报名表》(附件1,A4纸打印,一式两份),现场同步提交电子版。
 
  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④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⑤任职资格证书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⑥任现职以来荣誉证书、获奖证书、表彰(获奖)文件及其他教育教学成果材料复印件。
 
  ⑦所在学校同意报考证明(需加盖学校及延平区教育局公章)。
 
  (二)面试
 
  面试公告另行发布。拟采取片段教学方式,具体事宜以面试通知为准。
 
  (三)考核
 
  对面试通过的拟遴选人选思想政治、师德师风、道德品质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拟遴选人选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个人档案材料及相关政审考核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遴选资格。
 
  考核具体事宜将在南平市教育局网站发布。
 
  (四)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对考核合格的拟遴选教师,将在南平市教育局网站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给予办理相关人事关系调动及入编手续。
 
  (五)岗位聘任
 
  遴选到市属校的教师根据学校增编后的岗位实际数进行聘任,若所在学校岗位数不足的,遴选教师应接受安排低聘到有空余的岗位。岗位聘任优先等级以面试分数为主要依据。
 
  五、其他事项
 
  1.报名者在考核、公示等环节,因本人弃权等原因造成岗位空缺的,根据空缺人数,在该岗位面试合格线上的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2.为确保遴选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遴选工作接受市纪委驻教育局纪检组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9-8825208
 
  3.本通告未尽事宜由南平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黄万钦 刘群静
 
  联系电话:0599—8814060、8832344
 
  附件:2019年市属中小学校面向延平区教师遴选报名表
 
  南平市教育局    中共南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南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