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浙江嘉兴海宁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招聘3人公告

来源:海宁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2019-08-19 10:38:07
  2019年浙江嘉兴海宁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招聘3人公告


  海宁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系市实业集团下属国有企业,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主管,主要从事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城市化研究、工程咨询及市政设计等工作。因业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三名,具体事项如下:


  一、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9年8月19日—8月30日(双休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报名地点:海宁市海州西路89号建设大楼南楼710室。


  二、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


  (一)基本要求


  1.遵纪守法,作风正派,身体健康,为人踏实、沉稳、诚信,有较高的职业素养和为甲方服务的意识,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沟通能力。


  2.年龄在18-35周岁(1984年8月16日-2001年8月16日期间出生),户籍不限。


  (二)岗位要求


  1.设计(1)岗位1名


  本科及以上学历,城市规划或城乡规划专业,具有本专业学士及以上学位,要求掌握总体规划、区域规划、详细规划、城市设计等规划项目编制,熟练使用湘源控规、ps、AI、office、ID等软件。


  2.设计(2)岗位1名


  本科及以上学历,建筑学或土木工程专业,具有本专业学士及以上学位,要求掌握建筑方案设计、道路桥梁工程设计,熟练使用天正、CAD、鸿业等软件。


  3.设计(3)岗位1名


  本科及以上学历,地理信息系统或土地资源管理专业,具有本专业学士及以上学位,要求掌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整治规划、土地变更调查、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土地整治项目、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项目成果报告撰写、图件制作、数据库建设,熟练使用CAD、ArcGis、MapGis等软件。


  三、报名方式、所需材料


  (一)资格审查


  1.报名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报名,同时提供近期一寸彩照两张,并填写《海宁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招聘报名表》。(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委托他人报名的需同时提供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报名时提供本人作品集。


  4.报名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二)考试


  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笔试总分100分,内容为本专业知识。笔试后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内容为:专业知识,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后根据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综合成绩,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当综合成绩相同时,以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如综合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用。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具体办法如下:


  1.单个岗位应聘人数少于计划数3倍的,取消该专业招聘;


  2.单个岗位应聘人数小于等于6人,则全体人员进行笔试、面试;


  3.单个岗位应聘人数在7-9人,则先进行笔试,前50%进面试,面试人数按四舍五入计;


  4.单个岗位应聘人数在10人以上(含10人),则先进行笔试,前3名进入面试。


  (三)体检与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由海宁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组织实施。体检按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时间、具体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结束后,按有关规定进行考察。


  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放弃聘用资格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聘用


  拟聘用对象必须在聘用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报到手续,逾期不报到者,视作自动放弃。聘用后签订劳动用工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内只发基本工资,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即办理转正定级手续,考核不合格即解除劳动用工合同。


  本次招聘过程相关信息均在海宁人才网(网址:http://www.hnrcrs.com/)上公布,届时考生可在网上查询,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见浙人社发〔2011〕79号)执行。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海宁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依据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联系人:陶工联系电话:87287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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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宁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招聘报名表.doc


  海宁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2019年0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