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辽宁鞍山高新区面向师范类大学招聘合同制教师75人公告

来源:辽宁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2019-08-15 09:54:41

  2019年鞍山高新区面向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院校及辽宁省内师范类大学招聘合同制教师公告


  为办好人民满意教育,推进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鞍山高新区招聘75名小学合同制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中小学合同制教师共计75人。


  具体岗位信息详见《2019年鞍山高新区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院校及辽宁省内师范类大学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2019年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所学专业须为四年制高中起点统招专业并符合具体要求;普通话水平二级乙等及以上,其中小学班主任普通话水平为二级甲等及以上,英语教师应取得专业英语8级证书。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年满18周岁,35周岁以下(1984年7月15日(含)至2001年7月15日(含)期间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报考,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9年7月15日(含)以后出生);


  (四)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适应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应符合报名岗位专业要求;小学教师须取得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初中教师须取得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七)考生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的截止日期为2019年9月1日前,在读的全日制高等学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报考;


  (八)岗位所需其他条件,详见《2019年鞍山高新区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


  (九)不得报考的情形: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规定且不得聘用的情形,均不得报考。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8月17日、18日(8:30-16:30)。


  2、报名地点:鞍山师范学院学工楼201


  3、报名材料:


  (1)《报名登记表》(附件2)填写打印,个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贴于报名表)2份;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个人简历(须提供应聘者自然情况,个人荣誉和社会实践经验等相关材料复印件)1份;


  (4)《2019年应届毕业生证明》(加盖学校或院系公章)1份;


  (5)《本科学历毕业成绩单》复印件(加盖院系公章)1份;


  (6)研究生学历考生须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资格审查


  考生诚信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需如实提供报名材料。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随时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可参加笔试,详见《2019年鞍山市高新区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笔试人员名单》。


  考生自报名至签订劳动合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签订劳动合同)期间,需确保报名填报电话畅通,因所留电话无法联络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二)笔试


  1、笔试安排。另行发布笔试公告。考生持本人身份证按时参加笔试。设定笔试开考比例1:2,未达开考比例的岗位,公告予以调整或取消。但确实为用人单位急需紧缺学科,可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


  2、笔试内容。笔试注重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等专业基础知识,以及教师职业素质与能力,满分100分。


  3、笔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笔试阅卷结束后,根据成绩汇总分析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和最低合格分数线将在网站予以公布。


  (三)面试


  1.面试人选。面试前,按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在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如某个岗位笔试成绩合格考生数量未达1:2比例要求,则按笔试合格人员全部参加面试。


  面试前,因应聘者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将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面试安排:网上、现场另行公告。


  3.面试方式:面试采取模拟上课和答辩的方式。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不超过15分钟,其中模拟上课不超过10分钟,现场答辩不超过5分钟。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


  面试考官根据公布教材准备三节课(详见附件3),用A4纸打印密封所选课节并注明序号(1、2、3),提供给监督员现场抽签选定其中一节课,作为考生模拟上课课节。考生须按照现场抽签确定的课节备课15分钟后进行面试。


  五、签订协议


  1、聘用人选。根据总成绩,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聘用人选,总成绩并列者,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聘用人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的权重比例4:6。考生权重计分的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


  2、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计划招聘人数的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所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1)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2)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不合格或出现空缺的,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3、政审与公示。对体检合格的人员,参照公务员录用的标准进行政审,政审合格人员名单,在高新区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有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


  4、签订劳动合同。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统一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有效期为一年,一年合同期满自动解聘,根据工作需要高新区可采用劳务派遣等方式继续聘用。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由学校根据年度考核结果,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后,由上级部门办理续聘手续。在劳动合同期内,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对合同制教师进行校际间调配,合同制教师需服从岗位调剂。


  5、双方约定。考生未按期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或违纪和受到行政处罚,则劳动合同自动终止,甲方(用人单位)不承担违约责任。


  六、福利与待遇


  聘用人员试用期每月工资2300元,试用期满后每月工资2300元+绩效。按《劳动合同法》规定,为受聘人员缴纳“五险一金”,个人承担的部分由个人缴纳。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内无绩效工资,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七、纪律与监督


  1、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报考者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学校。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招聘期间,如不按规定参加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笔试后,因体检、考察、自愿弃权及其它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按规定递补。


  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袁军


  邮政编码:114000


  联系电话:13654129459


  电子信箱:asgxsyxx@163.com


  通讯地址:辽宁省鞍山市高新区鞍千路653号


  附件1: 2019年鞍山高新区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岗位计划表


  附件2:报名登记表


  附件3:面试模拟上课指定教材信息表


  鞍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9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