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湖南文理学院选调公告

来源: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9-08-15 09:43:36
  湖南文理学院2019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湖南文理学院是湖南省直属普通全日制公办本科院校,坐落在历史文化名城常德市,占地面积1400多亩,现有在校全日制本科生2.4万余人,设有16个教学院、1个独立学院。为加强新形势下学校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意见》(湘组发〔2015〕26号)的有关规定和实际工作需要,学校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调1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选调工作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指导监督下,由湖南文理学院负责实施。湖南文理学院成立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院人事处,具体负责选调有关事宜。学校纪委监察处全程监督。


  二、选调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三)坚持能力素质与职位要求相适应原则;


  (四)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原则。


  三、选调岗位计划


  此次选调执纪审查工作人员1名(管理岗)。


  四、选调范围与条件


  (一)选调范围


  面向各级机关事业单位纪检监察部门中具备公务员或参公身份(已进行公务员或参公登记备案)或事业单位人员身份,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人员及事业单位工勤类人员除外。


  (二)选调条件


  1.中共党员;


  5.公道正派,严谨务实,事业心和责任心强,工作能力突出;


  6.年龄35周岁以下(1984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7.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良好的文字功底及语言表达能力,具有较好的计算机操作能力;所要求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


  4.具有5年及以上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历,在现单位工作3年以上,新提拔或调整任职岗位工作1年以上。相关经历计算截止到2019年7月31日。


  5.具有执纪审查工作经验,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思想政治素质、政策理论水平、业务知识、工作能力及身体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上述岗位选调:


  1.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2.违规进入机关事业单位、违规取得相应身份尚未作出处理的;


  3.近三年年度考核未达称职(合格)以上等次的;


  4.曾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处理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存在违规破格提拔,突击提拔等违反干部选拔任用政策规定尚未作出处理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门户网(http://rst.hunan.govn.cn/)、湖南文理学院官网(http://www.huas.cn/)同时发布选调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和方式:报名采取现场的方式,时间从2019年8月14日至8月23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2.报名地点:湖南文理学院逸夫楼B608室(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洞庭大道3150号)。


  3.报名应提交材料:


  报考人员需经所在单位批准同意,在《湖南文理学院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中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单位党委(党组)或行政公章后方可报考。


  报考者需提交以下材料:①按要求填写的《湖南文理学院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一份;②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③公务员需提供公务员登记表或参公登记表、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复印件,事业单位人员需提供事业单位人员聘用登记表或其他能证明合法取得身份的材料复印件;④近3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含个人从事纪检监察工作、办案或参与办案情况);⑤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同时提交电子版)。所有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其中,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须提供学信网系统验证报告,国外境外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选调条件现场报名同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在湖南文理学院官网公布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及准考证领取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应试人员须如实填写提交的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因本人填写信息错误而导致的一切后果自行负责。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选调条件或提供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选调资格。


  (四)考试


  本次选调考试最低开考比例为1:5,情况特殊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学校研究同意,报省人社厅批准后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


  考试方式: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6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40%。


  笔试: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主要考核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不指定考试范围。


  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为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评考核对象的语言表达、应变能力、思维能力和综合分析能力等。


  考试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8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通过。


  应试人员参加笔试、面试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各环节的考试成绩在湖南文理学院官网公示。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排名,按岗位选调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选。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


  考察主要通过实地调查、审查干部档案等方式,对考察人选的资格条件(含三龄两历一身份等)进行核实,了解其德、能、勤、绩、廉表现,重点考察资格条件、政治素质、工作实绩、群众公认情况等。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1次。


  (六)公示与调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等情况,由湖南文理学院确定拟选调的人选,并在湖南文理学院网站和调出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程序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符合条件的办理调动手续。


  六、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湖南文理学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736—7186028(纪委监察办公室)


  0736—7186625(人事处办公室),13975640602(欧老师)


  监督电话: 0736—7186503(纪委监察副书记室)


  附件:湖南文理学院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湖南文理学院


  2019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