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内江市中区委组织部下属事业单位选调2人公告

来源: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08-13 16:43:22

  中共内江市市中区委组织部关于公开选调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区委组织部研究,决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全省范围内公开选调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名额


  管理九级职员2名。


  二、选调范围


  全省范围内符合选调条件的人员。


  三、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中共正式党员;


  2.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具有较强的文字表达、组织协调、统筹谋划能力;


  3.具有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干部身份;


  4.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5.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4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可放宽至37岁(即198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6.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好;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过刑事、党纪政纪处分的;


  3.按照规定,尚在试用期内的或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8月15日至8月30日,现场报名仅限工作时间;


  2.报名地点:中共内江市市中区委组织部办公室(详细地址:内江市市中区上南街132号区委大院综合办公楼三楼301室)。


  3.报名方式:内江市内的考生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内江市外的考生采取先网上报名,将所需资料图片传至指定邮箱zgnjsszqwzzb@126.com。


  4.报名所需资料:报名时须持有《中共内江市市中区委组织部公开选调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3份;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原件审核后退还本人);近期免冠两寸彩照1张;个人自荐书、同时提供近期主笔起草的文稿或其他能力证明材料等。


  (二)资格审查。区委组织部对报名者所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并通知电话告知考试时间。(网上报名的,以现场资格审查为准)。


  (三)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开考比例为选调名额与参考人数应达到1:5比例,若未达到1:5比例,可酌情缩减选调名额。根据笔试情况,从高分到低分按照选调名额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因考生放弃产生的面试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四)考察。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不低于1:1.5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成绩仍相同的,确定为并列名次)。


  根据被考察人选的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和我部岗位需求综合评定,同时审核干部人事档案,按1:1比例择优确定体检人员。


  (五)体检。体检由区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试用人员。


  体检不合格或者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可依次递补。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考生承担。


  (六)试用。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内其工资福利待遇由原单位发放。


  (七)调入。试用期满,根据试用期表现,研究确定拟调人员,经公示后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五、纪律与监督


  (一)报考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相关资格。报名时,请按要求填写本人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畅通。未入围者,不再另行通知。资格审查贯彻选调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有不符合选调条件的,取消选调资格。


  (二)中共内江市市中区纪委监委驻区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负责加强监督,确保选调工作有序开展。


  监督电话:0832-2275867


  咨询电话:刘丁翠   0832-2022621   13730782205


  附件:中共内江市市中区委组织部公开选调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中共内江市市中区委组织部


  2019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