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河北沧州盐山县教育局招聘中小学教师120人公告

来源:盐山县人民政府 2019-08-13 09:51:07
  盐山县教育局2019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方案
 
  为补充我县中小学教师师资力量,经县政府批准,拟公开招聘部分农村中小学教师,方案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农村中小学教师共120名。岗位及数量如下: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2019年应届和往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或具有河北省户籍(或生源)的2019年应届和往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不包括早期教育和学前教育类专业专科毕业生。
 
  2、已参加河北省2019年特岗教师招聘考试,且报考县为盐山县,并未被盐山县录用为特岗教师的应聘者。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由县教育局组织实施,纪检部门全程监督。
 
  (一)发布公告
 
  通过盐山政务网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公告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 笔试
 
  盐山县教育局不再另行组织笔试,笔试成绩依据河北省2019年特岗招聘笔试成绩。
 
  (三) 面试
 
  面试由县教育局组织实施,采取异地命题、外聘评委的方式进行。在未被录用为盐山县正式特岗教师但愿意参加盐山县地方中小学教师招聘的应聘人员中,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招聘岗位设置数1:1.5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员,面试达不到1:1.5比例的,原则上从报考相同或相近学科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调剂。
 
  面试内容:采取说课形式,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学科知识、教育教学能力、教师基本素养、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等。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
 
  面试详尽事宜另行通知。
 
  (四)资格复审
 
  面试结束后县教育局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审查拟聘用人员的报考条件、个人档案等相关资料。复审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体检
 
  复审合格的应聘者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在具备二级乙等及以上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自理。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无故不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形成的岗位空缺依次递补。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由县教育局负责,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形成的岗位空缺依次递补。
 
  (七)确定拟聘人选
 
  对考察合格者,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加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提出拟聘人员名单。如果应聘者考试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面试成绩高低、所学专业是否和所报岗位一致、是否本地生源等条件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选仍不足额的由县教育局进行调剂。
 
  (八)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在盐山政务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在公示期内因弄虚作假或营私舞弊等情况被举报查实的,取消拟聘资格,形成的岗位空缺依次递补。
 
  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经审核后,签订劳动合同。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超过规定时间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有关要求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五、聘用人员待遇
 
  本次招聘人员全部安排在农村中小学,由盐山县教育局组织签订劳动合同,首次合同期限三年,试用期半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继续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不列入事业编制,工资待遇参照同年招聘特岗教师工资标准执行,按企业缴纳养老、医疗、生育、工伤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六、组织保障
 
  成立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为组长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监委负责人为成员的盐山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办公室主任由县教育局局长兼任。
 
  本方案由盐山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盐山县教育局
 
  2019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