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山东烟台招远市公安局招聘辅警50人公告

来源:招远市政府 2019-08-09 17:28:11

  2019年烟台招远市公安局招聘辅警公告已发布,本次共招录50人,报名时间为2019年8月15日-8月16日,笔试时间见准考证, 笔试主内容为法律基础知识、时事政治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欢迎加小雪微信(chinagwy8)免费领取事业单位备考资料,复习教材推荐:


  最新版事业单位考试一本通:http://www.edu-book.com/tag/39


  提醒:现场报名(8月15日-8月16日)


  招远市公安局2019年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提升公安机关打防管控效能,维护全市社会政治和治安大局持续稳定,服务我市经济社会各项事业蓬勃发展,根据工作需要,招远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计划


  辅警依法履行辅助性警务职责,由公安机关管理使用,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开展辅助性工作。


  计划招聘勤务类男性辅警40名,文职类男性辅警10名。


  招聘职位详见《招远市公安局2019年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招远市户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限男性,年龄在18周岁至25周岁(1993年8月15日至2001年8月14日期间出生),退役士兵、运动员(国家二级以上运动员)、文职类(中文类、新闻类、计算机类专业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可放宽到30周岁(1988年8月15日以后出生),A1驾驶证5年以上驾龄可放宽到35周岁(1983年8月15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或具有同等学历);


  (五)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自愿从事公安辅助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安排;


  (六)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外观无明显缺陷和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男性身高不低于1.70米。勤务辅警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8,文职辅警单侧矫正视力不低于5.0;


  (七)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 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 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或者正在接受调查的;


  3. 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 曾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 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 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者收容教育的;


  7. 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 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9. 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 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 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体检、政治考核、公示等程序,择优聘用签订合同。


  (一)报名与现场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8月15日-8月16日(上午9:15-11:15,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招远市温泉路128-1号金融大厦二楼201室。


  3.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需携带以下材料:《招远市公安局2019年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需正反面打印)。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索引页和本人户口单页)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并打印)。近期白底彩色免冠2寸照片5张。


  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证书的留学回国人员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应聘的,除需提供现场资格审查时所要求提供的有关材料外,还要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的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2019年应届毕业生凭学校相关证明也可报考,学历认证材料的有关证明材料和资格证书等材料,必须在2019年8月14日前取得,在现场资格审查时与其他材料一并递交审查,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在现场资格审查时与其他材料一并递交审查。属于在职人员的需持单位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所在单位同意应聘证明信》(附件3)。


  4.报名须本人到场,由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进行初审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报名。工作人员审查身份证、学历证书等材料原件后收取复印件。


  取笔试考务费40元。


  5.报名结束后,招聘计划为10人的,最终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2倍的招聘岗位,按1:2的比例取消或相应核减、调整招聘计划;招聘计划为15人以下的,最终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1.5倍的招聘岗位,按1:1.5的比例取消或相应核减、调整招聘计划;具体调剂办法由组织方确定。个别紧缺专业或特殊人才经组织方批准,可适当放宽报考比例。


  6.应聘人员为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因公牺牲和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辅警的子女,志愿从事公安辅警工作,凡符合岗位要求且政审、体能测试、体检合格,直接聘用。


  7.资格审查将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考生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符的,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二)考试方法和内容


  1.笔试


  笔试主内容为法律基础知识、时事政治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采用百分制计算测试成绩。


  笔试时间、地点请查看笔试准考证或金鸿人才微信公众号(jinhongrencai)发布的消息。


  在笔试成绩合格线内,进入面试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范围。笔试合格人数为零的职位,取消该职位聘用计划;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


  有防暴、处突、特战、侦察、排爆等专业特长(以退伍军人档案记录材料或奖励证书为准)的退伍军人或国家统招全日制专科以上武术、散打等专业人员,笔试成绩加10分;A1驾驶资格人员从事大客车驾驶岗位连续驾龄5年以上者,笔试成绩加10分;B1驾驶资格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现有专项公益性岗位人员报考,笔试成绩加10分;现有金鸿人才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派遣到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也可报考,笔试成绩加5分;全日制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公安专业(详见附件3《考试录用专业(学科)指导目录》第二十项公安类专业)毕业生笔试成绩加10分。应聘人员为因公安工作突出而立功受奖的公安民警辅警的子女,其中荣立三等功(含三等功)以上民警辅警的子女,笔试成绩加15分;荣立嘉奖以上民警辅警的子女,笔试成绩加10分。


  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须在报名资格审查时一并提交加分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材料不全的,不予加分。


  2.面试


  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反应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为保证人员素质,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


  进入面试范围的需要交纳面试考务费70元,面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面试各占50%,折算应聘人员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3.体能测评


  凡面试成绩超过60分的,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行体能素质测评范围人员(如综合成绩相同,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体能测评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测评项目为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能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在参加体能测评前,须签订本人身体状况确认书(附件5)。对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违反体能测评有关规定的,招聘机关将取消其体能测评资格。


  体能测评时间、地点等事宜另行通知。


  (三)体检、考察、政治考核


  体能测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如综合成绩相同,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体检按照省人社厅、省卫计委、省公安厅《关于明确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和体检有关事项的通知》(鲁公通〔2017〕30号)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如对体检结果存在异议,应聘人员可提出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最终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按职位计划招聘人数,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对应聘人员进行政治考核。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政治考核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政治考核的相关要求进行,重点审查是否具有不得招聘为辅警的情形。


  (四)人员递补


  应聘人员因政治考核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等因素造成职位空缺的,可从本职位面试合格、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具体调剂办法由组织方确定。


  (五)公示


  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成绩、体测、体检、考察及政治考核情况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聘用


  经公示进入拟招聘范围者,由金鸿人才人力资源公司为录用人员办理派遣手续,统一派遣到招远市公安局从事辅警工作,约定试用期。试用期间发给试用期工资(正式工资的80%)。试用考核合格后,方可正式任职;不合格的,解除合同。


  四、相关待遇


  拟聘用人员任职后工资和保险等待遇按《招远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暂行办法》(招办发〔2011〕21号)执行,部门另有规定的按有关规定执行。每月工资待遇2700-3050元(含个人缴纳的“五险一金”)。劳务派遣公司统一缴纳“五险一金”,实行绩效工资。统一配发辅警服装及其它相关装备。


  五、其他


  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应当时刻保持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0535)8211573 8093163


  本公告由招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远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附件1:招远市公安局2019年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


  附件2:招远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3:所在单位同意应聘证明信


  附件4:学科指导目录(新)


  附件5:身体状况确认书


  招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招远市公安局


  2019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