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招聘15人公告

来源: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2019-08-08 09:48:28
  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19年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根据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实际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15名。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2019年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校党委书记、校长任组长,其他校领导任成员。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人事处具体组织实施,纪检监察室全程监督。


  二、测试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的原则。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官网面向社会公开发布,具体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详见附件。


  (二)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


  报名时间:2019年8月12日至2019年8月15日17时止。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请自行到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网站下载并填写《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合同制人员公开招聘报名表》连同身份证、本硕学历学位证明材料等岗位需要的相关材料进行报名(所有材料原件报名现场进行查验,报名表原件与所有材料复印件等将现场收取)。


  报名联系电话:0731-28519108;联系人:王老师;


  报名地点: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地址: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东校区办公楼305办公室,株洲火车站乘T22路、T43路可直达)。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及要求,由人事处、教务处、科技产业处、学工处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在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网站公布。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不实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最低合格分数线


  各岗位设置综合成绩合格线为7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五)考试方式


  采取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的方式进行。


  面试: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


  实际操作能力测试考核的形式:


  (1)报考A类(实际操作能力测试考核形式为试讲)岗位:考核形式为试讲。试讲时长15分钟,试讲前30分钟抽取试讲内容并备课,要求手写板书(考场备有黑板,不允许使用PPT课件),主要测试应聘者语言表达、沟通能力、教学内容处理、教学方法、专业知识等。


  (2)报考B类(实际操作能力测试考核形式为试讲+示范操作)岗位:考核形式分为试讲、示范操作测试两部分内容。试讲成绩占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的50%,示范操作测试占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的50%。试讲时长15分钟,试讲前30分钟抽取试讲内容并备课,要求手写板书(考场备有黑板,不允许使用PPT课件),主要测试应聘者语言表达、沟通能力、教学内容处理、教学方法、专业知识等。示范操作测试时长不超过30分钟,主要测试应聘者操作的基本技能和基本能力。


  (3)报考C类(实际操作能力测试考核形式为示范操作)岗位:考核形式为示范操作测试,示范操作测试时长不超过30分钟,主要测试应聘者岗位的基本技能和基本能力。


  (六)考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定于2019年8月20日上午9:00 ,地点: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东校区办公楼4楼。面试结束后即进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


  2、请所有应聘者携带身份证原件于8月20日上午8:00(株洲火车站乘T22路、T43路可直达)前到达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东校区办公楼305办公室候考。


  (七)体检、心理测试与考察


  根据应聘综合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心理测试和考察人选(综合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为准)。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国家公务员标准执行。体检与心理测试合格者进入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有体检、心理测试或考察不合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人员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经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以递补不超过2次)。


  (八)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心理测试与考察结果,经学校党委审定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学校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九)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被聘人员与我校签订《劳动合同》,聘用期为三年。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期内。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聘期内工资待遇为岗位工资(本科1780元、硕士2170元)+绩效工资(与职称相关),学校依据政策统一购买养老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等。


  五、测试考官


  1、面试考官。面试考官由7人组成;设主考官1名。


  2、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或试教)考官。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或试教)考官组成人数不少于3人,其中相应专业技术领域具有较高水平的专业技术人员(原则上要求高级职称)占考官总数的50%以上。


  3、实行回避制度。面试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或试教)考官中与应聘者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以及其它可能影响公正需要回避的,必须回避。


  六、测试成绩


  1、面试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计算。面试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按百分制折算综合成绩,其中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实践技能操作考核的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


  2、评分原则。每名应聘者面试成绩得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计算出的平均分为应聘者的面试成绩;每名应聘者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或试教)成绩得分计算出的平均分为应聘者的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面试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二位,成绩在现场当场宣布。


  七、测试纪律与监督


  1、所有应聘者应在规定的时间前到达。应聘者在面试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抽签开始后仍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2、面试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过程中,出现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或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者,均取消应聘资格。


  3、我校2019年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全程受校纪委监督,确保面试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如有违纪违规行为将严肃查处。


  八、其它事项


  1、未尽事宜另行通知,请应聘者务必保持通信工具畅通。


  2、联系方式: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305办公室


  联系电话:0731-28519108


  附件1: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合同制人员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doc


  附件2:各岗位试教的考核形式及指定教材.xls


  附件3: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合同制人员公开招聘报名表.doc


  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2019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