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河南许昌长葛市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和全科特设岗位39人公告

来源:长葛市人民政府 2019-07-31 16:42:14
  长葛市2019年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和全科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许昌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许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许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2019年许昌市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和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许卫办〔2019〕81号)精神和有关要求,为切实做好2019年我市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和全科特设岗位计划,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公开招聘、自愿报名、考试选拔、统一安排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名额及专业学历要求


  (一)招聘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


  面向社会为9家镇卫生院公开招聘39名应往届医学院校毕业生,报考人员不受择业期限制。专业包括: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医学影像技术、医学检验技术。


  具体招聘计划详见附件1。


  (二)招聘特岗全科医生


  我市招聘特岗全科医生1人,具体分配名额详见附件2。


  三、招聘条件


  (一)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身体健康;


  3、具有医学院校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符合报考岗位专业要求;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曾被开除公职的;(3)按照有关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二)特岗全科医生招聘条件


  特岗全科医生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执业医师资格,且执业范围注册为临床类别全科医学专业或中医类别全科医学专业的医务人员。


  2、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经过省级卫生健康部门(含中医管理部门,下同)认可的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转岗培训或者岗位培训并考核合格的医务人员。


  3、具有执业医师资格,从事临床医疗工作3年以上(含3年),能够胜任全科医生岗位的医务人员。一般应具有二级以上医院工作经历。


  鼓励市直业务水平较高、身体状况较好的退休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应聘,补助水平参照特岗全科医生。本市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编在岗人员不列入招聘范围。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2019年8月1日—8月9日)


  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和特岗全科医生招聘工作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报名时登录“长葛市人民政府网”下载填报《2019年长葛市医学院校特招毕业生报名表》(附件3)、《2019年长葛市特岗全科医生报名表》(附件4)并上传电子照片。考生自行填报后,以电子邮件形式将报名表发送至长葛市卫健委报名点邮箱。电子信箱:cgwjwbmd@163.com。


  2、资格审核(2019年8月9日—8月16日)


  (1)符合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报名条件,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需提交《2019年长葛市医学院校特招毕业生报名表》一式2份、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A4纸张复印),无学历认证报告的请提供学信网学历查询电子备案注册表,6张近期同版一寸免冠蓝色证件照(2张贴报名表,4张报名时另交)。有工作单位的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2)符合特岗全科医生报名条件,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需提交《2019年长葛市全科医生特设岗位报名表》一式2份,本人身份证、医师执业证、全科医生执业证及省级相关部门培训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张复印),6张近期同版一寸免冠蓝底证件照(2张贴报名表,4张报名时另交)。已退休人员还须携带退休证。有工作单位的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报考资格初审由市卫健委负责,复审由市人社局、市监察局和市卫健委负责。本次招聘工作,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全过程,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资格审核地点:长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科教科(长葛市东区泰山路7号楼10楼1011房间)


  咨询电话:0374-6133635(市卫健委)


  0374-6117977(市人社局)


  (3)报名时每人只能选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在此期间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4)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和特岗全科医生不再参加笔试考试。对于报考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紧缺岗位,可直接考核招聘。


  (二)组织笔试(2019年8月下旬)


  由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笔试考试。笔试内容为医学知识,分值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根据笔试成绩按拟聘用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


  (三)面试考核(2019年9月上旬)


  由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特招毕业生和全科特岗医生的面试考核同时进行。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依次优先进入下一程序。


  直接进入面试的,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


  (四)体检与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自动放弃和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报考同一岗位参加面试人员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不再进行第二次递补。体检费由本人承担。


  体检的项目和办法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规定执行。


  在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和监督下,在体检合格的人员中,等额确定考核对象,对自动放弃和考核不合格出现空缺,按体检人员出现空缺的递补办法进行人员递补。


  (五)公示和签订合同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由用人单位与特招毕业生、特岗全科医生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合同签订情况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并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录用等相关手续。


  特招毕业生在基层工作时间不少于6年,特岗全科医生在镇卫生院工作时间不少于4年。服务期内,不得擅自离开服务岗位,否则视为违约。违约者退回补偿经费,违约情况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并承担其他违约责任。合同签订后及时安排上岗。


  (六)结果备案


  根据招聘情况进行汇总,形成正式备案报告,经市编制、人社、卫生健康部门共同盖章后,向上级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健康委备案。


  五、待遇保障


  (一)经费补助。省级财政对特招的研究生、本科生按大学期间费用给予补偿性补助,标准为:研究生每人每年9500元,补助3年;本科生每人每年6000元,补助5年。中央和省级财政对特设岗位全科医生按年人均不低于6万元的标准安排岗位津贴,特岗全科医生年度考核合格后,由县级公立医院进行发放。


  (二)纳入编制管理。根据许昌市医改办、市编办、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卫生健康委等6部门《关于实施基层卫生人才工程的补充意见》(许卫发〔2016〕41号)文件精神和市编委核编意见,2019年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招录后按程序纳入编制管理。对特招到镇卫生院的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实行“县招乡用、县乡联动”管理,既可纳入镇卫生院编制,也可纳入县级公立医院编制管理,在县级公立医院设立特设岗位,到镇卫生院工作。


  特岗全科医生聘期满后,鼓励留在镇卫生院工作,按有关规定将其纳入常设岗位,并纳入镇卫生院编制管理,优秀者可聘任到领导岗位。招聘的全科医生如果来自公立医院,服务期间由原单位保留其编制和身份,服务期满可回原单位工作。


  (三)福利待遇


  1、对于纳入编制和岗位管理的特招生,落实各项工资福利待遇,由所在单位发放绩效工资,并为其办理社会保险。


  2、特岗全科医生在服务期内纳入县级公立医院岗位管理,享受所在镇卫生院同等岗位职工的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相应的社会保险。对到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特岗全科医生按国家规定享受艰苦边远地区津贴。


  3、特招到镇卫生院的本科生和特设岗位全科医生在日后晋升职称时,享受一次提前一年晋升职称的优惠政策;晋升高级职称时,外语和论文不作硬性规定。


  4、通过特招、特岗计划招录到镇卫生院工作人员,单位要为其提供必要的周转住房和必要的生活条件。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特招毕业生和特岗全科医生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我市成立特招特岗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招聘工作相关事宜。


  (二)落实回避制度。凡参与本次公开招聘活动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一律实行回避制度。


  (三)严肃考务纪律。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有关纪律要求,对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由纪检监察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附件:


  1、2019年长葛市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岗位计划分配表


  2、2019年长葛市特岗全科医生岗位计划分配表


  3、2019年长葛市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报名表


  4、2019年长葛市特岗全科医生报名表


  中共长葛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长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长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