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福建泉州南安市教师进修学校选调教研员7人公告

来源:南安市人民政府 2019-07-31 14:47:55
  关于2019年南安市教师进修学校公开选调教研员的通告
 
  根据《南安市教职工调配工作意见(2016-2020年)》精神,结合南安市教师进修学校师资配备情况,经市政府同意,决定采用公开考试办法,面向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择优选调教研员。现将公开选调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选调学科及人数
 
  本次选调教研员共7人,其中高中英语,初中语文、初中数学、初中化学,小学综合实践,学前教育,信息技术教研员各1人。
 
  二、选调范围
 
  南安市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在编在岗教师。
 
  三、选调程序
 
  (一)报考办法
 
  1.报考时间:2019年8月7-8日(上午8∶00-11∶30,下午15∶00-17∶30)。
 
  2.报考地点:南安市教师进修学校综合楼三楼办公室(南安市溪美新华街文苑巷42号),联系电话:0595-86382407。
 
  3.报考条件
 
  ①热爱教育事业,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心健康,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近5年(2014-2015学年度以来)年度考核等级为合格及以上;
 
  ②具有5年及以上教龄,本科学历,取得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年龄45周岁及以下(1974年8月30日以后出生)的在编在岗教师;
 
  ③报考对象须为现聘一级及以上职称(含已评未聘)的教师;
 
  ④小学综合实践岗位面向小学语文或小学综合实践教师选调,其他选调岗位必须具备报考岗位对应专业的学历证书。
 
  4.报考形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委托他人报考时,应提供报名所需材料、委托人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5.报考提交材料
 
  ①《2019年南安市教师进修学校公开选调教研员报考申请表》(附件,A4纸打印,一式一份,并贴上两张2寸免冠近照)。
 
  ②以下证书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A4纸张,各一式一份),原件查验后退还给本人:
 
  A、身份证;B、学历证书;C、教师资格证书;D、任职资格证书;E、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证书;F、荣誉证书;G、教学名师、学科教学带头人确认证书或文件;副校长、教务(教导)主任、副主任任命文件等。
 
  6.报考要求
 
  ①报考对象报名时须认真对照选调岗位所应具备的资格条件及要求,确认符合拟报岗位条件后方可报名。
 
  ②凡符合报考条件者,可自愿直接参加报考。
 
  ③报考对象所填写的联系方式应完整且准确无误,因联系方式有误而影响选调的,后果由报考对象承担全责。所填写的信息及提供的材料应真实,如有弄虚作假的情况一经查实,将取消报考资格。
 
  (二)资格审查
 
  南安市教师进修学校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者,发给准考证。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者,将于2019年8月9日18:00前通知报考者。
 
  (三)考试
 
  1.考试范围
 
  高中英语,初中语文、初中数学,学前教育岗位的考试范围分别为南安市现行的相应学科的高一,初一,学前教育大班教材。初中化学岗位的考试范围为南安市初三现行教材,信息技术岗位的考试范围为南安市初一现行教材,小学综合实践活动岗位的考试范围为南安市综合实践活动学科五年级现行教材。
 
  2.考试形式
 
  分为片段教学和现场评课两部分。片段教学和现场评课均采用百分制,满分各为100分,考试总成绩为片段教学、现场评课得分与加分分值之和。
 
  3.考试时间:
 
  2019年8月15日考试科目:高中英语、初中语文、数学、化学;
 
  2019年8月16日考试科目:小学综合实践、学前教育、信息技术。
 
  4.考试地点:教师进修学校综合楼三楼。
 
  5.考试内容
 
  ①片段教学
 
  主要考核报考者的课堂教育教学能力及学科素养。每人备课时间40分钟、片段教学15分钟。
 
  ②现场评课
 
  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观看一节课堂教学视频课例(40分钟),及时捕捉评课信息,概括、剖析课例优缺点,边观看边做好评课准备。每人评课时间15分钟。
 
  6.加分办法
 
  ①经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确认的各级教学名师、学科教学带头人(以确认证书或确认文件为准),省级的加5分,泉州市级的加4分,南安市级的加2分,只取最高级别的一项进行加分,不重复计分。
 
  ②中学、中心小学(不含完小、下同)、市直学校的现任副校长加5分,教务(教导)主任加3分,教务(教导)副主任加2分(副校长以南安市教育局任命文件为准,教务(教导)主任、副主任以学校任命文件为准)。
 
  7.注意事项
 
  ①考生应于考试当日上午8:20前到考试地点报到,8:35以后迟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考试所需材料由考务组提供,报考者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和黑色水笔参加考试,不得夹带其他材料、手机。
 
  ②片段教学和现场评课评分时均由五个评委当场亮分,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数四舍五入)。
 
  ③总分合格线为140分(片段教学成绩+现场评课成绩+加分分值的总和),总分未达合格线者,不予选调。
 
  (四)选调对象确定与公示
 
  1.人选确定。同一学科岗位选调人数按1∶1的比例,在考试成绩合格线以上的报考者中,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拟选调人选。
 
  2.公示。市教师进修学校对拟选调人选进行为期五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结果不影响选调的,由市教师进修学校报南安市教育局审批。
 
  四、其他事项
 
  1.考试总成绩相同者,按评课成绩高分者优先选调,如果再出现成绩相同者,则工龄长者优先选调。
 
  2.入围拟选调教研员在公示前弃权,或公示期间被发现不符报考条件、取消选调资格的,在该学科岗位考试总成绩合格线以上的报考者中按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等额递补。
 
  3.被选调到南安市教师进修学校的教研员,其人事关系、原聘职称及工资转入教师进修学校。其中,在原单位已聘任为高级教师的,选调到教师进修学校后按专技七级进行聘任,一级教师选调后按专技十级进行聘任。已评未聘的高级教师选调后按专技十级进行聘任,已评未聘的一级教师选调后按专技十二级进行聘任。今后的职称聘任根据学校岗位设置情况按学校职称量化实施细则执行。
 
  4.被选调教研员住房原则上自行解决,如市区无住房的,学校可提供过渡房。被选调的教研员第一学年为试用期,试用期年度考核不合格或基本合格的,由市教育局安排回原单位任教。
 
  5.教研员选调的考试工作由教师进修学校负责组织实施,实行校长负责制,接受市纪委驻教育局纪检组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5-86367869。
 
  6.报考人员在本次选调考试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可拨打南安市教师进修学校办公室咨询电话:0595-86382407;市教育局人事科电话:0595-86367819。
 
  附件:2019年南安市教师进修学校公开选调教研员报考申请表
 
  南安市教育局
 
  2019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