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河北唐山市滦县招聘社会救助经办人员27人公告

来源:滦县就业网 2019-07-30 09:38:19
  滦县滦海劳动就业服务有限公司关于为各镇(街道)招聘社会救助经办人员的公告
 
  为加强基层民政建设,提高社会救助经办能力,以劳务派遣方式,面向社会招聘镇街社会救助经办人员27人。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面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滦县滦海劳动就业服务有限公司负责招聘工作的具体管理、监督、组织实施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人员不得报考;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现役军人不得报考。
 
  2.身体健康,具有能够适应岗位工作需要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条件
 
  1.年龄范围:40周岁以下,时间2019年7月28日为准。
 
  2.户籍:具有滦州市户籍(以2019年7月28日户口所在地为准)。
 
  3.性别:男女不限。
 
  4.学历:中专以上学历。
 
  5.派遣人员须服从民政局岗位调剂。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发布公告
 
  于2019年7月27日通过滦县就业网发布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7月28日上午9:00至下午5:00。
 
  2.报名地点:滦州市劳动就业服务局一楼西大厅,联系电话:7187527。
 
  3.开考比例: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1;如达不到开考比例,可将该岗位招聘名额调整到报名人数最多的岗位。
 
  4.其他要求:符合报名条件的报名人员,填写并打印《公开招聘报名表》,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按照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提供情况不实的,发现后取消招聘资格。
 
  考生按照岗位条件要求提供相关材料,需提交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等原件(审查原件留存复印件)、小二寸同底正面免冠彩色近照4张。
 
  领取面试准考证时间及地点:报考人员于2019年7月31日持本人身份证到报名处领取准考证。
 
  (三)面试
 
  面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面试具体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准考证。
 
  (四)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按照体检人数与聘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
 
  如比例内末位考生成绩出现并列,党员优先、退役军人优先、全日制普通学历较高者优先。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因体检不合格出现人选缺额,在本岗位分别按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考察
 
  组成考察组,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分别到考察人选所在或曾工作单位及村(居)委会进行了解,主要考察报考资格、有无违法违纪、思想政治及现实表现等情况。
 
  因考察不合格出现人员空缺,在本岗位分别按考生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新的考察对象。
 
  (六)公示
 
  对考察合格的人选在滦县就业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七)聘用
 
  考察合格、公示期满无不良反映,应服从民政局的岗位调剂,由滦县滦海劳动就业服务有限公司与受聘人员签订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受聘者试用期为2个月,在聘任期内如发现受聘人员达不到岗位要求或者不服从管理的,用人单位按照与劳务派遣公司协议(合同)约定,有权要求解聘工作人员。
 
  四、工资待遇
 
  按照河北省最低工资1.5倍的标准确定聘用人员的工资,并为其交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项社会保险。工资及社会保险随政策调整而调整。
 
  五、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应认真对照岗位条件要求,保证所持证件真实、有效,在招聘过程中,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规定的,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后果由本人自负。
 
  2、报名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到规定地点领取《准考证》。凡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按照规定领取证件的,视为自动放弃。
 
  3、面试成绩和聘用结果在滦县就业网进行公布。
 
  六、纪律要求
 
  报名人员要自觉遵守有关规定,对在招聘所有环节中作弊,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公开招聘报名表.doc
 
  招聘岗位条件表.doc
 
  2019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