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广东茂名高州市选调城区中小学校教师597人公告

来源:茂名市人民政府 2019-07-29 11:06:59
  高州市2019年公开选调城区中小学校教师公告
 
  根据中共高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城区中小学校公开选调教师的复函》(高机编办函〔2019〕20号),经研究,我市公开选调城区中小学校教师59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及范围
 
  本次选调全部为教师(专业技术)岗位,其中:城区中学教师岗位(专业技术)219名;城区小学教师(专业技术)岗位378名。
 
  选调范围为高州市农村中小学校在编的公办学校教师,其中:城区中学219名教师岗位的选调对象为:农村中学在编教师;城区小学378名教师岗位的选调对象为:168名农村中学在编教师,210名农村小学在编教师。
 
  二、选调对象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必须具备与报考岗位相应或以上学段、相应科目的教师资格。具体要求详见《高州市2019年公开选调城区中小学校教师岗位表》(附件1)。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四)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正在处分期内的。
 
  2.按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8月3日8:30至2019年8月5日17:30。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名网址:http://61.146.233.115:802。
 
  3.网上资格初审
 
  网上报名后,由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初审。请考生在报名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4.报名要求
 
  (1)只能选择一个学校的一个岗位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居民二代身份证。
 
  (2)报考者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不符合报考条件资料或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报考者务必认真填写个人信息,在规定时间内,因填写的报名信息有错漏,导致填报信息不符合报名条件的,责任自负。
 
  (二)考试
 
  1.考试内容
 
  考试内容为报考的相应学段和相应学科教材。
 
  2.考试方式
 
  报考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信息技术、科学教师岗位的,只考笔试,采取闭卷方式。小学笔试参考我市小学六年级教学质量监测题型;初中、高中笔试分别参考中考、高考题型。
 
  报考美术、音乐和体育教师岗位的,只考实操。
 
  报考幼儿教师和特殊教育教师岗位的,只考说课。
 
  3.打印准考证
 
  请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在8月7日8:30至8月8日17:30内自行登陆报名系统打印考试准考证;逾期不打印的,责任自负。
 
  考试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届时,请考生按照规定的时间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到指定的地点参加考试。
 
  4.成绩公布
 
  考试成绩将在高州市人民政府网公布。
 
  (三)资格复审
 
  1.入围人选确定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选调岗位选调名额按1:1比例确入围人员名单(若入围人选最后一名出现成绩相同,则抽签确定入围人选)。若出现报考岗位选调人数不足的情况,则从同岗位、同学段报考其它岗位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到低进行调剂。
 
  2.资格复审
 
  入围人员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请考生密切留意高州市人民政府网公告。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由此出现的空缺按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资格复审人员。
 
  资格复审需提供的资料如下:(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人员报名表》(A4纸张双面打印);(2)有效的身份证;(3)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及毕业证(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要提供学历认定证明)。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按(1)至(3)依次排序。
 
  (四)公示
 
  拟选调人选,在高州市人民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
 
  (五)办理调动手续
 
  拟选调人员在公示无异议后,经主管部门审核,并报市委编办审核确认,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批办理相关选调手续。
 
  (六)其他事项
 
  1.本次选调教师,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2.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调资格。
 
  3.本次选调过程出现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放弃选调资格者,可在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可递补一次。
 
  4.本公告由高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5.本次选调公告、考试成绩、资格复审对象、拟调人员公示和考试相关通知等信息,均在高州市人民政府网发布,请考生密切留意并仔细阅读。如因个人未及时登录网站查阅相关信息等原因,导致未能按规定参加相关选调环节的考生,后果自负。
 
  四、薪酬待遇
 
  通过本次选调被聘为城区学校的教师,按照“县管校聘”岗位聘任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一)高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电话:0668-6662847, 地址:高州市文明路23号);
 
  (二)高州市教育局人事股(电话:0668-6633839,地址:高州市城区光明南路85号)。
 
  附件:
 
  1.高州市2019年公开选调城区中小学校教师岗位表
 
  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人员报名表
 
  高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高州市教育局
 
  2019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