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江西水利职业学院招聘12人公告

来源:江西水利职业学院 2019-07-29 10:53:10
  江西水利职业学院2019年编制外人事代理人员招聘公告


  一、单位简介


  江西水利职业学院是经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详细情况见学院网站:http://www.jxslsd.com/。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岗位名称

招聘人数

岗位条件

教师一

1

 

大地测量学与测量工程专业(081601);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有在测绘类企业实际工作经验。

教师二

1

建筑学类专业(0813);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教师三

 

1

设计学类专业(1305)、美术学类专业(1304);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要求本科为环境设计专业(130503)。

教师四

1

物流工程专业(085240)、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1201)、工商管理类专业(1202);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教师五

1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专业(0812)、软件工程专业(085212);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本硕专业一致。

教师六

1

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类专业(0825);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教师七

1

控制科学与工程类专业(0811)、电气工程类专业(0808)、测试计量技术及仪器专业(080402)、电路与系统专业(080902);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教师八

1

体育学类专业(0403);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教师九

1

 

哲学类专业(0101)、历史学类专业(06);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辅导员

3

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备注:1、以上岗位条件中专业名称后括号中的数字为学科代码。


  2、以上岗位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9年8月5日16:00截止。


  (二)报名办法


  1.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将《江西水利职业学院应聘人员登记表》(见附件)电子稿发送及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获奖证书、照片等相关材料的扫描件发至jxslsdrsc@163.com邮箱,进行网上报名。电子邮件标题要注明应聘岗位+姓名+专业名称,否则一律不受理。


  2.报名电子邮箱:jxslsdrsc@163.com


  3.联系电话:0791-83847809 龚老师


  0791-83847860 江老师


  4.通信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北山路99号,邮编:330013。


  (三)请报名人员仔细对照所报考岗位条件要求,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者,请勿报名参加考试,已参加考试的,成绩一律无效。诚信报考,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和聘用资格。


  四、资格复审、考核


  (一)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地点:资格复审安排在考核前,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时需提供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获奖证书等材料及其相关证明原件(原件在资格审查后退回)和复印件各1份、《江西水利职业学院应聘人员登记表》1份(需粘贴电子照片)、近期一寸彩色证件照片2张。资格复审通过后方可参加考核。


  (二)考核


  1.本次招聘考核采取“试讲+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2.教师岗试讲主要考核考生专业知识、教学能力等;辅导员岗试讲主要考核考生思政方面的专业知识、教学能力等。


  3.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核考生岗位职责所必备的分析能力和内容组织、沟通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及举止仪表等综合素质。


  4.先试讲后结构化面试,试讲、结构化面试成绩满分为百分制。根据试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结构化面试入闱人员。报考人数不足1:3者则试讲成绩不低于75分。


  5.试讲、结构化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总成绩不足75分者均不予聘用。


  五、体检、考察


  1.体检:应聘人员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总成绩同分以结构化面试成绩高低为准)。体检在招聘单位指定的卫生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2.考察:体检合格者列入考察,根据考核总成绩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产生的岗位空额,根据考核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但总成绩不低于75分。


  3.对考核、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六、聘用方式及待遇


  (一)聘用人选经考察、体检合格后,办理相关录用手续,试用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受聘人员实行合同管理,享受本单位同类人事代理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二)试用期间因本人原因造成不能正常上班等情况,不予正式聘用;不能胜任岗位需要、不服从组织安排等人员予以解除聘用。


  (三)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四)工作岗位原则上尊重应聘者所填志愿,但不排除根据工作需要,组织交流或安排到其他部门工作的可能。对不服从组织安排的,学院有权单方解除聘用合同。


  附件:江西水利职业学院应聘人员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