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河北廊坊文安县财政局招聘评审专业技术人员3人公告

来源:文安县人民政府 2019-07-24 09:58:25
  文安县财政局招聘评审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依据《文安县政府投资工程项目造价结算管理暂行办法》【2019】28号、根据工作需要,经县政府批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评审专业技术人员,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计划
 
  坚持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评审专业技术人员。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年龄50周岁以下(1969年8月1日以后出生,报名时核准);
 
  3、学历及专业要求: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为工学门类中的工程类、建筑类、土木类、土建施工类;取得造价职业资格证的人员优先录用,学历放宽到中等专业学历或相当于中等专业学历文凭。
 
  熟悉国家法律、法规,熟练运用各类工程软件、定额和办公软件;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分析判断能力;能独立完成大型项目的概、预、结(决)算编制和评审;
 
  4、具有较强的服务和吃苦耐劳精神,自愿从事评审专业技术工作,服从组织安排。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曾被开除党、团籍的;
 
  4、因违纪违规被开除公职、辞退、解聘的;
 
  5、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它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7、其他不适宜从事评审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步骤
 
  1、发布公告(2019年7月23日-2019年7月30日)
 
  在文安政府网(http://www.wenan.gov.cn)发布公告,考生可直接下载公告及报名表。
 
  2、报名与资格审查(2019年7月24日—2019年7月31日 上午8:40—11:40,下午2:40—5:20)
 
  报名人员需持本人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已报到进入人才中心的毕业生需携带人事代理协议)、学信网学历查询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6张到廊坊福泽树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报名(地址:文安县文安镇镇医院东劲霸男装3楼301室、电话8693789)。并填写《文安县财政局招聘评审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
 
  由工作人员按照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不符合条件者不得参加考试。
 
  领取准考证(2019年 8月1日)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到廊坊福泽树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报名人数在6人以上(含)按计划开考,不足6人的,减少招聘人数。
 
  3、考试(2019年8月 2日)
 
  考试采取现场笔试与考核方式进行,考务工作由招聘工作人员组织实施,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1)笔试满分60分;考核满分40分。笔试与考核的内容为工程造价有关知识,笔试、考核成绩低于60分不录用,成绩在文安政府网(http://www.wenan.gov.cn)           网公布。
 
  5、体检
 
  考试考核后,将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所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体检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项目(试行)》进行。因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将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6、公示(2019年8月5日—2019年8月13日)
 
  体检合格人员在文安政府网(http://www.wenan.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用人单位与派遣公司共同组成联合工作组进行调查,经调查确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职位空缺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7、聘用管理
 
  用工形式为劳务派遣方式,由县财政局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被聘用人员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首次合同期限为一年。劳务派遣管理费用由用人单位予以保障。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内),被聘用的评审专业技术人员在试用期内应接受岗前培训与试用期考核,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继续在岗位工作,培训或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满,根据工作需要及双方协商可继续签订。
 
  四、工资保险待遇
 
  评审专业技术人员月执行3000至4000元工资标准,同时上三险(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
 
  五、有关事项
 
  1、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2、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领取《准考证》和未按有关规定参加考试、体检、报到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对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过程始终,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任何一个环节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问题严重的,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3、本公告由文安县财政局负责解释。
 
  附:文安县财政局招聘评审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
 
  文安县财政局
 
  2019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