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法学会机关招聘启事

来源:广西法学院 2019-07-23 11:32:51
  广西壮族自治区法学会机关招聘启事


  广西壮族自治区法学会机关根据工作需要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及岗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法学会是党领导的人民团体,是法学界、法律界的群众团体、学术团体和政法战线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是中国法学会的地方组织。


  招聘岗位:办公室2名,研究部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办公室岗位(会计、工作人员各1名)


  会计:思想政治素质好,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会计学及相关专业;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有两年以上财务工作经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


  工作人员:思想政治素质好,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良好的文字功底、电脑文字处理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年龄在35周岁以下。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优先。


  (二)研究部岗位


  思想政治素质好,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律或公共管理专业;具有良好的文字功底、电脑文字处理能力以及组织协调能力;年龄在35周岁以下。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优先。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三、报名程序


  (一)网上下载报名登记表


  《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可在“广西法学网”(http://www.gxfxw.cn/)下载,填写报名信息,上传近期照片(上传的照片必须是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


  (二)提交资料


  1.应聘人员请于2019年7月30日前,将填写完全的《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通过电子邮箱发送至自治区法学会办公室。自治区法学会邮箱:5877367@163.com,邮件标题一律为“应聘材料+姓名”。


  2.应聘人员请于2019年7月30日前,将下列材料快递提交我会办公室。


  本人身份证、工作证、已获得的各学习阶段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上均为复印件。


  3.补充说明


  (1)提交的材料不再退还;


  (2)上述仅需提供复印件的资料,面试时请携带原件进行现场复核;


  (3)应聘人员需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报考资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将取消面试和录用资格;


  (4)邮寄地址:南宁市金洲路1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法学会办公室收;电话:0771-6119291;信封上注明“应聘材料”。


  四、考试及录用


  报名材料通过审核的人员,统一进行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择优列入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广西壮族自治区法学会党组批准后确定为录用人员,试用期一个月,合格后办理聘用手续,合同一年一签。待遇2800-3200元/月(含五险一金)。


  特此公告。


  附件: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法学会


  2019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