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吉林舒兰市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27人公告

来源:舒兰市人民政府 2019-07-17 15:58:04
  舒兰市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舒兰市消防应急队伍建设,提升消防应急救援能力,有效解决现有应急救援力量不足问题,根据财政部财防[2011]330号文件《地方消防经费管理办法》和吉公办字[2016]48号文件《吉林省政府专职消防员征召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根据舒兰市消防工作需要,经市政府批准,拟公开招聘合同制专职消防员,与舒兰市中信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以劳务派遣用工形式参加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召计划


  征召合同制消防员27名,其中舒兰市消防救援大队专职接警员1名,平安镇政府专职消防队7名(驾驶员2名、战斗员5名),白旗镇政府专职消防队战斗员5名,吉舒政府专职消防队4名(驾驶员2名,战斗员2名),上营镇政府专职消防队10名(驾驶员2名,战斗员8名)。


  二、选用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其它法律法规,自觉维护国家安全、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真心实意为群众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甘于奉献,爱岗敬业,自愿从事消防救援工作,以退役军人、消防员、体育专业优先。


  2、舒兰市户籍,男性,退役军人高中及以上学历、非退役军人大专以上学历含大专(报名时需提供有效学历证明),身高1.70米以上;消防员年龄须在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1991年5月31至2001年5月31期间出生);驾驶员年龄须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5月31至2001年5月31期间出生);驾驶员持有B类机动车驾驶证、驾龄3年以上。接警员年龄参照消防员标准,具有大专以上学历,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及各类办公软件,具有简单的文案处理能力。


  3、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全天候参与执勤、训练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残疾、无口吃、无纹身等(以市以上医院体检合格为准)。


  (二)限制条件: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参加过邪教组织或进行过邪教活动的。


  4、与国(境)外政治背景复杂人员关系密切、政治上可疑的。


  5、本人、直系亲属中参加过民族分裂、暴力恐怖组织、宗教极端组织、带有黑社会性质犯罪团伙、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


  6、有吸食毒品、流氓、盗窃等不良行为的。


  7、个人征信存在严重问题的。


  8、不服从军事化管理的


  9、其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


  三、优先条件


  退役军人、具有国家承认并满足消防部队岗位需要的特殊技能资格证者、曾经在消防部队服役或工作的人员、学习体育专业人员优先录取。(优先级:退役军人>驾驶员>体育专业)


  四、选用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此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由舒兰市消防大队具体负责组织报名与资格审查相关工作,按照实际工作地点进行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7月16日—2019年7月2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舒兰市消防救援大队(舒兰大街农电局北侧)


  3、报名要求:报名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历证明)、退伍证及户口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及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开具的无前科劣迹证明,3张小二寸近期(6个月)红底免冠照片,现场准确、如实、完整填写报名登记表。


  4、资格审查:由舒兰市消防大队在接待报名时同步进行,不符合条件人员不允许报名。


  (二)体能测试


  所有考生全部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测试项目共五项:立定跳远、俯卧撑、仰卧起坐、单杠引体向上、3000米(3000米跑为基础项,必考)。体能测试项目满分为100分。测试内容每项满分为20分。五项总分低于60分的,予以淘汰。由舒兰市消防大队组织考核,并将体能成绩进行排名。


  (三)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满分100分,内容为消防知识。由舒兰市消防大队组织考试,并将笔试成绩进行排名。


  (四)面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由应聘者当场答题,主要考察语言交流能力、分析能力、应变能力。


  (五)体检


  体能、笔试双项合格者进入体检环节,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不按时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政审


  由舒兰市消防大队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考察,政审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七)选用


  1、根据测试考核整体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经综合考核合格者由舒兰市消防救援大队在全市范围统筹分配工作,所有不服从组织分配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最终聘用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报舒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2、舒兰市消防大队负责聘用人员使用、日常管理和考核,试用期为6个月,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离职,需提前一个月向用人单位提交离职申请;聘用人员不服从管理、不听从指挥、不胜任本职岗位的予以辞退。


  3、聘用人员合同期满后,根据年度考核情况和吉林省政府专职消防员征召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续签或解聘手续。


  五、相关待遇


  (一)聘用人员基本工资:2900元/月(含个人缴纳五险一金部分)。


  (二)聘用人员按规定享受养老保险、失业保险、职工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与住房公积金待遇。


  (三)专职消防员岗位要求24小时驻队执勤,实行军事化管理。原则上采取上一休一制,休息时间按工作地点实际情况调整,工作期间包吃包住。


  六、其他事项


  1、报名人员必须认真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选用资格。


  2、报名人员必须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若因报名人员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名人员本人负责。


  本公告由舒兰市消防大队负责解释,如有疑问可电话咨询,联系电话:13596336262。


  2019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