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浙江衢州常山县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22人公告

来源:常山政府网 2019-07-10 09:14:12
  2019年常山县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告


  为加强城市社区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快全县社区工作者职业化、专业化进程,根据工作需要,经常山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社区专职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22名。(具体计划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较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和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2、有志于社区工作,事业心责任感较强,具有吃苦耐劳、乐于奉献、勇于创新的精神,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和组织协调能力。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身体健康,无违法违纪记录。


  4、具有常山县户籍(含常山籍生源)的人员。


  5、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


  6、年龄要求:


  岗位1、岗位2:30周岁及以下(1988年7月15日以后出生);


  岗位3、岗位4:31至40周岁(1978年7月15日至1988年7月15日期间出生);


  岗位5:41至45周岁(1973年7月15日至1978年7月15日期间出生)。


  7、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7月15日(上午9: 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常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会议室


  3、报名材料:报名人员应提供近期免冠一寸彩照2张和毕业证书、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等相关材料(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填写完整的《常山县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报名表》。确有特殊原因,可委托他人代报,代报者除携上述相关证件材料外,还需随带代报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人员系退役军人、具有社会工作师或助理社会工作师资格证书人员、社区工作1年及以上的劳务派遣人员(临时工),还需提供相关证明(证件)及复印件。


  4、资格审核:由用人单位根据报名者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核,符合招考条件的留下相关信息和资料。


  报名者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材料不实的,经查实,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5、领取笔试准考证:在常山县政府网上公布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交费方式及领取笔试准考证的时间地点,具体笔试时间、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参加考试者需交纳考试费用100元(低保家庭考生凭有效证明免交考试费用)。


  (二)考试


  1、笔试。经资格审查后符合招聘条件的考生,应参加统一组织的笔试,招聘计划数与参加考试人数比例达到1︰3开考,若报名人数不足1:3的,经社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后可降至1:2。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不足1:2的岗位,按比例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笔试采用闭卷形式,满分100分。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和社区工作知识》两个科目(试卷合一),考试范围为公共基础知识、社区工作业务知识、社区工作政策法规和写作等。


  加分:社会工作师持证人员在笔试成绩上加5分;助理社会工作师持证人员在笔试成绩上加2分;从事社区工作1年及以上人员加2分。此加分只取其中一项,不重复加分。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入围人数不足1:2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参加面试。如有自动放弃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体检。


  3、成绩计算。按考生的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合成综合成绩(满分100分,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若综合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三)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面试结束后,按考生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然后按招聘计划数+2的办法从高分到低分(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参照现行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


  体检合格人员,按招聘计划数1:1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执行;考察工作由社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各街道组织实施。


  (四)公示、聘用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择优确定的拟聘用对象22名,在常山县政府网公示7天无异议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由县民政局统一调配到街道,再由街道分配至各相关社区,并与街道签订劳动合同。拟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聘用管理


  专职从事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人员被聘用后需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一般为3年。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到期后,如考核合格,被聘用人员提出且用人单位同意,可续签劳动合同。


  若聘用期间,聘用人员因各种原因解聘出现工作岗位空缺的,经社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可根据工作需要,在考察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未被聘用的考察合格人员的递补资格保留至2020年7月15日止)。拟递补人员经城乡社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并经资格审查通过,在常山人才网公示7天无异议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按我县最低月工资标准,试用期满按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工资标准(含国家规定的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五大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五、注意事项


  1、报名所需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核对后,原件归还。


  2、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执行。


  3、有关招聘信息可登陆常山县政府网查询。


  附件1:2019年常山县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需求计划表.xls


  附件2:2019年常山县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报名表.xls


  常 山 县 民 政 局


  常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