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云南楚雄姚安县搬迁安置办公室选调公告

来源:姚安县人民政府 2019-07-09 09:12:46
  姚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姚安县搬迁安置办公室 关于公开选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中共姚安县委办公室、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姚安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姚办字〔2013〕17号)文件规定,为更好地做好我县移民搬迁安置工作,经姚安搬迁安置办公室党组研究,报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同意,报请县人民政府批准,决定在全县机关事业单位选调1名在编在岗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名额和岗位要求
 
  综合股工作人员1名。
 
  二、选调范围及原则
 
  (一)选调范围:全县事业单位范围内符合选调条件的在职在编事业编制人员(教育和卫生系统人员、工勤技能人员除外)。
 
  (二)选调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选人标准和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选调人员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
 
  (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思想政治素质好,服从组织安排,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政治表现好。
 
  (三)近三年年度(2016至2018年度)考核原则上应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属于“三支一扶”大学生、大学生村官、西部志愿者服务期满招聘安置的人员,2016年——2018年年度考核可不受近三年年度考核等次限制),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具有熟练的计算机操作水平,熟悉Windows系统和金山(WPS)办公系统操作,熟悉一定的财务知识。
 
  (四)所选调人员年龄限于35岁以下(1984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五)乡镇选调人员必须具有5年以上在职在岗(实际在岗)工作经历(2014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综合素质好。有一定的专业技术水平和较熟练的组织、协调能力;具备与群众沟通能力。县级部门必须具有1年以上工作经历(2018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工作年限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认定为准。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参加公开选调
 
  (一)近三年受过党政纪律处分的。
 
  (二)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处理的。
 
  (三)有其他规定不宜进行公开选调的。
 
  五、选调办法
 
  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与考察、确定人选及公示、审批和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符合选调条件并经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人员。报名时提交如下材料:
 
  A.《姚安县搬迁安置办公室2019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三份),由所在单位在报名登记表中填写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B.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三份),原件现场认证后退还;
 
  C.毕业证原件(复印件三份),原件现场认证后退还;
 
  D.近期1寸蓝底免冠照片三张(背面签名);
 
  E.2016至2018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三份);
 
  以上材料报名表、复印件、照片按顺序装订放入资料袋,并在资料袋注明姓名、单位、联系电话、报选岗位。
 
  报名时间:2019年7月8日至11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报名地点:姚安县搬迁安置办公室
 
  联系人:杨文俊    联系电话:18183780277
 
  李自祥    联系电话:13638749178
 
  2.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由县人社局、姚安县搬迁安置办公室组成的工作小组根据报名情况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方能参加面试。
 
  (二)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举止仪表等方面。面试时间由姚安县搬迁安置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另行通知。
 
  (三)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成绩排名,按选调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按照成绩排名依次递补进入体检,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对预选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
 
  (四)公示
 
  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选调对象,并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
 
  (五)办理调动手续
 
  拟选调对象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选调的,按《中共姚安县委组织部、中共姚安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姚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姚安县公务员局关于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的通知》(姚组发〔2019〕7号)文件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选调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选调。
 
  六、其它事项
 
  (一)此次公开选调岗位的面试比例原则上为3:1,按面试成绩1:1的比例确定拟选调人员,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视为不符合选调条件。
 
  (二)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凡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其选调资格。
 
  (三)选调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组织实施,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全程监督。
 
  (四)咨询、监督电话:姚安县人社局:0878-5711516
 
  姚安县搬迁安置办公室:0878-5713966
 
  附件:姚安县搬迁安置办公室2019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姚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姚安县搬迁安置办公室
 
  2019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