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检察院公益性岗位招聘3人简章

来源: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检察院 2019-07-05 09:01:32

  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检察院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简章


  因检察工作需要,按照相关规程,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检察院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公益性岗位人员3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本次招考计划为速录员2名、司法辅警1名。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3、身体健康,吃苦耐劳,服从组织分配,听从领导指挥;


  4、具有苏州市户籍(含大市范围);


  5、30周岁以下(1989年7月1日后出生)。


  6、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育和强制隔离戒毒的;


  ○3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其他不宜报考的情形。


  (二)具体条件


  速录员: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能熟练应用office等办公软件,具有计算机速录技能(记录速度60字/ 分钟、准确率95%以上)。


  司法辅警:男性,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三、招聘程序


  招考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公布简章、报名和资格审查、专业测试、面试、体检、政审、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7月10日至12日(9:00—11:30)。


  2、报名地点: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检察院一楼12309检察为民服务中心。(南环西路28号)


  3、报名注意事项:


  (1)需本人到现场报名。


  (2)报名时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个人征信报告(出具时间为2019年7月1日以后)等相关证明材料(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1份),以及近期彩色正面免冠二寸照片2张。


  4、资格审查:由姑苏区人民检察院对报名人员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资格。


  (二)专业测试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笔试法,笔试科目均为《行政职业能力与申论》,时间为90分钟,满分为100分。


  2、速录测试。现场播放一段录音资料,考生根据资料内容用电脑录入,时间为20分钟。测试结果满分为100分。


  笔试与速录测试两项成绩各占50%计专业测试成绩。


  (三)面试


  按专业测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3:1比例确定进入面试名单,不足3:1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形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


  专业测试与面试两部分按照30%与70%计算总成绩。


  (四)体检


  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1比例确定拟招录人员进行体检。体检的项目、标准,原则上参照《苏州市国家公务员(工作人员)录用实施细则》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总成绩高低确定递补。


  (五)政审


  体检合格者按有关规定进行政审。因考察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总成绩高低确定递补。


  (六)录用


  经考试、考察政审等程序合格的人员,给予录用,并办理相关手续。


  四、管理


  首次聘用的人员,试用期为二个月。在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聘用或者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合同。


  五、纪律


  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必须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并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即予查处。整个招录工作接受社会监督。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68906846;另设咨询电话:0512—68906842。


  六、本简章由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检察院


  2019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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