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福建医科大学招聘辅导员10人公告

来源: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9-07-04 14:26:22
  2019年福建医科大学招聘辅导员方案(四)
 
  因工作需要,2019年我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导员10名。现将招聘方案公布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3.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1988年7月4日及以后出生);
 
  4.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生;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等各项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19年7月31日;
 
  5.报考者须为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且本科或研究生学习期间担任满一学年及以上主要学生干部(指校、院学生会或研究生会主席、副主席,校、院团委副书记或团总支书记,校、院团委或学生会或研究生会副部长及以上;校、院学生社团联合会主席、副主席,校、院学生自律委员会主任、副主任,校、院大学生艺术团团长、副团长;正副班长、正副团支部书记;正副学生党支部书记;校易班学生工作站站长、副站长、部长;校电台台长,校报记者团团长,校级团学组织主要刊物主编及以上职务,研究生期间担任班委)。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不做学生干部经历要求。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三、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http://rst.fujian.gov.cn/)、福建医科大学校园网通告栏(http://www.fjmu.edu.cn/86/list.htm)及医大人事处网页(http://www.fjmu.edu.cn/rsc/)等网站公开发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7月4日——2019年7月19日16∶00。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请于报名截止前,登录福建医科大学人才招聘平台(http://zp.fjmu.edu.cn)注册填写相关信息,选择相应岗位提交。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名成功后不可更改。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3.资格审查:学校对完成网上报名的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或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证明)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学校人事处同意后最迟可延至体检前提交。
 
  4.报考人员资格初审通过后,于招聘报名截止时间之前登录招聘平台缴纳考试考务费80元。考试考务费一旦缴纳,恕不退款。
 
  5.通过资格初审并成功缴纳考务费的报考人员,在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公布后登录招聘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上提示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
 
  五、考试
 
  1.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笔试内容为应聘岗位相关的知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实际应聘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不达3:1的,按闽人发[2006]11号文件规定执行。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总分均为100分。
 
  2.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合格线为70分。
 
  3.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应在资格复审时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若暂时无法提供的,经学校人事处同意后最迟延至体检前提交;报考者应对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如不符合岗位条件和要求的,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4.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折合计算。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若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5.笔试、面试等具体事项以及所有参考人员成绩、进入面试人选名单请关注福建医科大学网站(www.fjmu.edu.cn)首页通告栏及人才招聘平台(http://zp.fjmu.edu.cn)。
 
  六、考核和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2.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选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一般情况下,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人选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八、聘用
 
  1.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拟聘人选在规定的时间内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逾期取消聘用资格。
 
  2.新聘用人员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3.聘用人员纳入单位事业编制,享受国家和福建省规定的事业单位同类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等待遇。
 
  九、联系方式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上街大学城学府北路1号,邮编:350108。
 
  联系人:胡老师 陈老师  联系电话:0591-22862960。
 
  报名系统有关操作问题咨询,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591-22862529。
 
  十、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建医科大学组织实施,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591-22862537、22863980。
 
  福建医科大学
 
  2019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