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湖南邵阳市北塔区招聘教师15人公告

来源:北塔区人民政府 2019-07-04 10:36:31
  2019年北塔区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52号令)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等文件规定,经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5名教师。现就招聘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岗位要求


  本次计划招聘教师共15名。具体招聘岗位、计划数及报考要求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


  面向全国。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7月12日— 7月14 日


  上午8:00 - 12:00,下午15:00- 18:00


  2.报名地点:北塔区政府机关大楼7楼会议室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不接受其它方式的报名。


  4.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2001年7月1日-1984年7月1日之间出生);


  (7)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具有以下任一情形者,不得报名:


  (1)我区范围内在职在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离开我区未满三年的原在职在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6)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7)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5.报名要求:报考者须提供本人正式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普通话等级证、所报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2份)、本人近期正面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在职在编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的县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2019年应届毕业生如不能提供毕业证的,须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进行报名;2019年度参加教师资格考试且成绩合格但未领取教师资格证者,可凭教育行政部门开具的相关证明报名。报考者可自行在北塔区政府网下载填写报名表(见附件2)。


  6.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不得多报或重报。委托报名需提供委托人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委托人所需的报名必备证件。


  7.报考人员必须自愿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关于考试纪律、诚信的规定,并在报名时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见附件3)。


  8.每个岗位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3:1才能开考,如达不到最低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


  9.报名期间资格初审由区教育局负责。


  10.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于2019年7月21日至22日工作时间内持身份证原件到北塔区政府机关大楼7楼706室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同放弃考试资格。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笔试时间7月23日9:00-11:00,考试时量为120分钟。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2.笔试内容:语文、数学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为岗位专业相对应的高中文化知识、教育学及教育心理学知识;美术、音乐教师岗位为相应的专业知识、教育学及教育心理学知识。


  3.成绩合成:笔试总分为100分,占综合成绩的50%。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及入围面试名单在北塔区政府网(http://www.beita.gov.cn)公布。


  实际参考人数末达到开考比例的,笔试分数须达到60分及以上,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三)资格复审


  1.笔试后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由区教育局负责。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2.资格复审对象。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2的比例,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对象,如最后一名入围人员有多名笔试成绩相同者,则一并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


  3.资格复审内容。报考人员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在职在编的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县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4.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考试资格。提交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资格复审不合格。


  5.资格复审对象递补。因报考人员放弃资格复审和资格复审不合格而造成招聘岗位拟面试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2∶1比例的,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四)面试


  1.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相应岗位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2:1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若最后一名面试入围人员笔试成绩相同且资格复审合格的,则一并进入面试。如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数为1:1的比例,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体检程序。


  2.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参加面试时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面试通知单原件及笔试准考证,证件不全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3.面试方式:


  美术教师:


  上微型课(10分钟)、技能展示(60分钟)。


  面试成绩由微型课占50%、技能展示占50%合成。


  技能展示限素描、水彩、国画、速写、水粉画特长展示,自备绘画工具、材料。


  音乐教师:


  上微型课(10分钟)、技能展示(5分钟)。


  面试成绩由微型课占50%、技能展示占50%合成。


  技能展示限声乐。


  其他教师岗位:上微型课(10分钟)


  4.成绩合成:面试总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50%。


  5.面试由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指导监督。


  6.面试成绩公布。面试成绩及入围体检名单将在北塔区政府网(http://www.beita.gov.cn)公布。


  (五)体检


  1.体检对象。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折算综合成绩,根据招聘计划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综合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的优先;笔试成绩相同的,第一学历高的优先)。


  2.体检标准: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参加体检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六)考察


  考察工作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政审考核标准》,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根据招聘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突出政治标准,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学习工作表现以及核实是否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等情况。


  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9年8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不予聘用。


  (七)公示


  区教育局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提出拟聘用人选,并将拟聘用人员的相关材料,提交区人社局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北塔区政府网(http://www.beita.gov.cn)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如被实名举报者,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八)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报市人社局审核备案后,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办理入职和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3年内(含试用期)不得提出调离本校申请,5年内(含试用期)不得提出调离本区教育系统申请。


  每个招聘岗位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由拟聘人员选择工作单位。各用人单位要及时将聘用人员首次聘用登记表和体检表装入聘用人员人事档案,以便备查。


  对经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应聘人员聘用后被查明有违纪违规行为的,由招聘单位与其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


  (九)特别说明


  1.本次招聘笔试、面试、体检等各阶段时间安排均在北塔区政府网公布,各阶段不再对考生进行单个通知,凡不按时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2.本次招考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禁止公职人员参与各类辅导培训班。


  3.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需按照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3)的要求,诚信参与考试聘用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对面试后放弃的人员,记入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诚信档案库;对已公示拟聘用后放弃,以及在试用期内取消聘用资格的人员,3年内不得报考北塔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4.加大打击作弊力度,严肃处理作弊人员。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和《刑法》有关规定,对报名阶段提供虚假报名信息、考试阶段以各种形式作弊、阅卷阶段发现作答内容雷同、体检阶段隐瞒疾病病史或作弊、考察阶段弄虚作假等各种违纪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视具体情形给予其取消应聘资格、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并将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每个环节如发现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条件者,取消其资格。


  6.本次招聘只在资格复审环节进行递补,其它环节不实行递补。


  四、纪律要求


  1.要求严格遵守《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规定,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提高工作的透明度。


  2.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在区纪委、监委监督下进行。参与招聘工作的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回避制。


  3.对在考试聘用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由区纪委、监委及时调查处理。举报或投诉电话:0739-5081078。


  五、本方案由北塔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北塔区教育局0739-5623801


  附件:1-5下载


  1.2019北塔区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2.2019年北塔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3.诚信考试承诺书


  4.单位同意报考及工作经历证明


  5.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及刑法相关条款


  邵阳市北塔区教育局


  2019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