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新疆畜牧兽医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来源: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9-07-04 08:58:25
  自治区畜牧兽医局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关于进一步完善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新人社发〔2017〕10号)、《关于申报2019年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的通知》(新人社发〔2019〕21号)以及《关于下达自治区畜牧兽医局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公开招聘计划的通知》要求,经畜牧兽医局党组研究,畜牧兽医局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工作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实施,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畜牧总站是自治区畜牧兽医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县(处)级。主要职责任务:承担自治区畜禽品种改良及遗传资源保护等工作;承担畜禽品种质量技术检验检测等工作;负责全区畜牧业对外融资及项目合作等工作;做好自治区马产业规划、品种改良繁育、良种马登记及疾病防治等工作。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畜牧厅畜牧科技资料编译室是自治区畜牧兽医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县(处)级。主要职责任务:承担《新疆畜牧业》的编辑、出版、发行工作;承担畜牧科技资料维、哈、蒙文的翻译、编著工作。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牧业信息中心是自治区畜牧兽医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县(处)级。主要职责任务:承担自治区畜牧系统电子政务建设和管理等工作。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决维护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特别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自觉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执业资格和工作能力;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岗位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88年7月3日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3年7月3日以后出生。


  7.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和要求。


  (二)不符合条件人员


  1.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2.立案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4.参加“5%人才储备编制”“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三、招聘岗位


  详见附件1。


  四、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五、招聘实施方法及步骤


  自治区畜牧兽医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公布招聘岗位和所需资格条件、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步骤实施。


  (一)公布招聘岗位和所需资格条件


  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http://www.xjrs.gov.cn,下同)、自治区畜牧信息网(http://www.xjxmt.gov.cn,下同)发布招聘公告,公布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及招聘程序。公告发布时间为2019年7月3日至7月13日。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报名以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1.选择岗位。报考者登录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认真阅读招聘信息和有关要求,了解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


  2.报考者登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市场网上报名考试系统(http://bmks.xjrc365.com,下同)查阅《报名流程》,选择符合条件的报考岗位。


  3.注册填写报考者基本信息及报考志愿。


  4.上传蓝底或白底1寸彩色证件照片(jpg、gif、png格式,照片不符合要求者,不能进入下一程序)。


  5.网络报名时间:2019年7月4日10:30起至7月12日18:00止。


  6.缴费:报考人员均须按照招聘公告发布规定的报名时间,通过支付宝缴纳笔试相关费用(不按要求缴费人员不能下载打印准考证和参加笔试)。缴费成功人员请牢记本人缴费订单号,以便核对缴费情况。


  7.下载打印《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见附件2)2份,资格审查时携带备用(注意:缴费成功,即为报名确认,所报岗位及个人基本信息不能再进行改动)。


  8.打印准考证:2019年7月16日11:00起,报考人员登录自治区人力资源市场网上报名考试系统,上网打印准考证(笔试时间、地点及要求详见准考证)。


  9.报考人员须严格按照招聘公告和网络报名流程要求报名,每名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


  10.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资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11.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12.报考人员对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有疑问的,可查阅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见附件3)。也可咨询招考单位。


  13.应聘同一岗位,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应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后,可调整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14.招考单位联系电话:0991-8569209。


  15.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咨询电话:0991-4606779。


  (三)考试


  自治区畜牧兽医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1.笔试


  (1)笔试时间:2019年7月21日(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详见准考证)。


  (2)笔试卷面满分100分,在考试总成绩中按40%折合计算。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试卷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命制并答题,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基础知识。试卷命制及笔试考试委托自治区人力资源市场组织实施。


  (3)笔试对下列人员给予加分政策:烈士配偶及其子女,笔试成绩加5分;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以及“三支一扶”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符合上述多项条件者,不累计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须在报名及资格审查时提供相关资历证明材料。


  (4)笔试成绩出来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闱人员,达不到比例要求的,以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笔试成绩相同者占面试入闱名额,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的,一同入闱面试。入闱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可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入闱面试人员;面试当日,入闱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


  (5)笔试成绩、岗位排名、面试入闱人员名单及相关信息将通过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自治区畜牧信息网公布。


  2.资格审查


  (1)由自治区畜牧兽医局负责组织对面试入闱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及相关信息将通过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自治区畜牧信息网公布。


  (2)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面试环节。因资格审查不合格出现人员空缺的,可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3.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信息将通过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自治区畜牧信息网公布。


  (2)面试满分100分,在考试总成绩中按60%折合计算。面试委托自治区人力资源市场命制试卷,由自治区畜牧兽医局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结束后,成绩当场公布。


  (3)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为1:1及以下比例进行面试的,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4.总成绩计算


  (1)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面试成绩、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总成绩出来后,自治区畜牧兽医局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同一岗位报考人员总成绩并列的,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总成绩最高者进入体检环节。


  (3)总成绩、岗位排名及体检人选将通过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自治区畜牧信息网公布。


  (四)体检


  1.自治区畜牧兽医局组织确定体检人选在二甲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项目(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由自治区畜牧兽医局另选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复查。体检费用及复查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2.体检时间、集中地点及注意事项将通过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自治区畜牧信息网公布。


  3.因体检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可按该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考察


  1.自治区畜牧兽医局派出至少2人以上组成的考察组,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全面审核考察。着重考察应聘者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道德品质修养和遵纪守法等情况。


  2.因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可按该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


  拟招聘人员确定后,将通过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自治区畜牧信息网对拟招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名额按该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应聘者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自治区畜牧兽医局报到,逾期报到者,视为自行放弃。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将通过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自治区畜牧信息网及时公告。


  (二)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及时关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自治区畜牧信息网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自治区畜牧兽医局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991-8565451。


  附件:


  1.2019年自治区畜牧兽医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设置一览表.xlsx(下载)


  2.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docx(下载)


  3.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doc(下载)


  自治区畜牧兽医局


  2019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