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福建泉州安溪县招聘县聘编外合同教师700人公告

来源:安溪县人民政府 2019-07-02 14:26:30
  2019年安溪县公开招聘县聘编外合同教师通告
 
  为解决学校师资紧缺问题,保障教育教学工作更好运转,结合我县初中、小学、幼儿园师资需求情况,经安溪县政府同意,决定组织2019年安溪县公开招聘县聘编外合同教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和任教岗位
 
  1.本次计划招聘县聘编外合同教师700人,其中初中150人、小学500人、幼儿园50人。若出现个别学段、学科岗位未完成招聘计划数的,先在本学段已完成招聘计划数的学科调整(根据空缺岗位总人数,按各学科实际应聘人数的比例分配名额),本学段调整后仍有空缺的,再调整到其他学段(具体如下:①若初中有空缺岗位,则调整到小学语文、数学,各按50%比例分配名额;②若小学有空缺岗位,则调整到初中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地理、历史,根据空缺岗位总人数按各学科实际应聘人数的比例分配名额)。具体招聘岗位及人数等详见《安溪县2019年公开招聘县聘编外合同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
 
  2.应聘人员的任教岗位根据招聘专业岗位设置,由应聘人员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自行选择任教学校。任教岗位部分在城区学校,部分在农村学校。
 
  二、招聘对象及招聘办法
 
  (一)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对象为参加2019年福建省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报考相应岗位且未被列为拟聘用对象的考生。
 
  (二)资格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敬业奉献精神;
 
  2.取得与应聘岗位要求相一致的教师资格证;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3年3月10日以后出生);
 
  4.报考初中岗位的,需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小学、幼儿园岗位的,需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
 
  5.户口要求为安溪县户籍(含2019年3月10日前取得安溪县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或籍贯安溪(含安溪生源);
 
  6.身体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师招考身体条件;
 
  7.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或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人事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或现役军人,或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我县在编教师(含2016年以来辞职、解除聘用合同关系的公办教师),或被列为失信人员的以及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办法
 
  根据招聘专业岗位设置,按照各学科综合成绩(笔试原始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加分,下同)合格线(职校、特教及小学体音美合格线为40分,其他学科合格线为45分)下调10分,从高到低顺序依次等额确定聘用人员,未达到规定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聘用。
 
  若同一岗位拟聘用人选有2个及以上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取笔试原始成绩高者优先选岗。若笔试原始成绩也相同,取笔试的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选岗。若笔试的专业知识成绩仍相同,则按以下顺序依次优先确定:①学历高低;②普通话测试成绩。
 
  应聘人员在资格复审、体检、考核、公示等环节,因本人弃权或不合格而造成岗位空缺的,根据空缺人数,在该岗位考试达到规定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若考生在选择任教学校后因弃权或被取消聘用资格而造成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地点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
 
  报名时间:7月8日至7月15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逾期概不受理。为避免考生报名时扎堆,保证报名工作有序进行,现场报名时间按考生的户籍所在地(乡镇)安排,具体如下:
 
  报名地点:安溪县教育局组织人事股(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6号楼B栋13楼1314室)。 联系电话:0595-23232412。
 
  2.资格审查
 
  报名时应携带以下证件原件(部分原件核对后退回)及A4复印件(一式一份,复印件按下列顺序整理装订成册):
 
  ⑴报考者填写《2019年安溪县公开招聘县聘编外合同教师报名表》(见附件2)一式1份;
 
  ⑵参加2019年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试的《报名登记表》(并在“应聘者电子签名”下方签署本人姓名)、准考证和笔试成绩单(笔试成绩单需由应聘者现场打开福建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确认);
 
  ⑶身份证;
 
  ⑷户口簿(只复印与本人相关的那页)或居住证;
 
  ⑸普通话等级证书;
 
  ⑹教师资格证书(尚未取得者,应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⑺毕业证书(含第一学历、第二学历证书),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者,应提供就业推荐表、成绩单;
 
  ⑻学位证书(报考中学岗位者须提供);
 
  ⑼报到证(报考幼教岗位,非全日制考生免提供);
 
  ⑽在编人员应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⑾《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⑿学位查询结果(报考中学者须提供);
 
  ⒀县级计生证明(见附件3)和乡镇级综治证明(或乡镇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见附件4),应届生可不提供;
 
  ⒁申请加分材料。加分手续办理具体材料和要求请在安溪县政府门户网站首页的通知公告栏查找(2019年3月11日发布的《2019年泉州市安溪县公立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原报考安溪县岗位已办理加分手续的不必提供。
 
  2019届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等相关证书及其他应聘人员的普通话等级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最迟须于2019年8月31日前提供;其他相关资格证书取得以及相关资历计算的截至时间为2019年3月10日。
 
  3.报名注意事项
 
  ⑴每位应聘人员只限应聘一个岗位。
 
  ⑵应聘者须对本人所提交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失实,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弄虚作假者,一经核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四、体检
 
  1.体检对象的确定。经资格复审合格后,按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具体事宜将在安溪县政府门户网站首页的“公示公告”栏另行通知。
 
  2.体检标准。体检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2018年修订)》的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报考人员,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1次,复检医院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指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体检不合格或自动弃权的,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考核
 
  采取查阅档案、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验证、计生综治情况调查、信用情况调查等方式对体检合格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报考资格进行复查。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公示
 
  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拟聘用人员在安溪县政府门户网站首页的“通知公告”栏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予以办理聘用手续。
 
  七、聘用
 
  聘用人员实行合同管理,合同期3年。
 
  八、工资福利待遇
 
  县聘编外合同教师的工资待遇,按照国家工资政策相关规定,参照学校同类教师的月工资标准,由财政全额承担,每年按12个月支付,按规定给予办理“五险一金”。
 
  九、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均在安溪县政府网站(http://www.fjax.gov.cn/)首页的“通知公告”栏发布,报名人员应随时关注、查询。因未关注网站相关消息而影响招聘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2.应聘人员体检合格后弃权的,3年内不得参加安溪县县聘编外合同教师公开招聘。
 
  3.招聘工作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
 
  果“三公开”制度。本次考试纪律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有关规定执行。招聘工作全程接受县纪委驻县教育局纪检组监督,监督电话:0595-23236030。
 
  十、本通告未尽事宜由安溪县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95-23232412。
 
  附件:1-4.doc
 
  1.2019年安溪县公开招聘县聘编外合同教师岗位信息表
 
  2.2019年安溪县公开招聘县聘编外合同教师报名表
 
  3.计划生育审核情况表
 
  4.综治审核表
 
  安溪县教育局
 
  2019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