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北京延庆区面向优秀社区工作者招聘事业编制人员5人公告

来源:延庆区人民政府 2019-06-29 09:47:51
2019年度延庆区面向优秀社区工作者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社区干部队伍建设,加强注重基层一线选人用人导向,充分调动基层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新时代街道工作的意见》(京发[2019]4号)文件精神,结合本区实际工作需求,现发布2019年度延庆区面向优秀社区工作者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公告。


  一、招聘人数


  共计划招聘5人,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廉洁奉公,身体健康;


  (三)社区工作经验丰富,工作作风扎实,工作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四)截止到报名时间,具有北京市户籍,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出生日期应为1973年7月3日以后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5年以上社区工作经验。本科及以上学历的,近5年至少有一次年度考核等次为优秀;大专学历的,至少有三次年度考核等次为优秀;


  (五)限北京市延庆区各街道(乡镇)在职优秀社区工作者;


  (六)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社区工作者,应由所在街道(乡镇)进行组织推荐。


  三、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19年7月3日、4日


  上午8:30-11:30


  下午2:00-5:30


  2.报名地点:香水园街道平房文体活动室


  3.所需材料如下:


  (1)社区工作者需填写《2019年度面向优秀社区工作者招聘事业编制人员报名推荐表》(附件2),经所在单位同意及街道(乡镇)推荐;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3)户口簿原件,首页(集体户口须持首页复印件并加盖存档单位公章)和本人页复印件1份(户主页、本人页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4)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近期一寸同底免冠照片2张(1张贴在报名推荐表;1张用铅笔在照片后签名,用于制作准考证)。


  注:每名考生只限报考一个岗位。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报名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岗位条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现场初审。


  (三)笔试


  参加本次招聘的人员均须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笔试考试;


  笔试时间:7月13日;


  笔试地点:另行通知(详见准考证);


  每个招聘岗位按照拟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低于合格线者不能进入面试,未达到1:5的岗位,按成绩不低于合格线的实际人数参加面试。


  (四)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临场应变、与岗位匹配度和形象仪表等方面。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分别按照30%、70%的权重计入综合成绩。每个招聘岗位按照1:1的比例,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排名顺序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


  (五)体检和考察


  招聘单位组织体检、考察工作。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


  (六)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相关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


  四、注意事项


  (一)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违反相关考试纪律的人员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二)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因联系不畅影响招聘结果的,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相应责任。


  (三)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须完整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凡与报名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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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度延庆区面向优秀社区工作者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岗位需求表.xls


  2019年度面向优秀社区工作者招聘事业编制人员报名推荐表.doc


  北京市延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