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福建三明大田县选聘大田县总医院总会计师公告

来源:大田县人民政府 2019-06-27 11:45:42
  大田县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关于公开选聘大田县总医院总会计师报名的通告(第二次)
 
  为加强县总医院财务管理工作,根据《三明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在县级以上公立医院设立总会计师岗位的通知》(明医改组〔2016〕13号)、《大田县总医院组建工作实施方案》(田委〔2017〕43号)文件要求,现就大田县总医院公开选聘总会计师岗位的有关事项制定方案如下:
 
  一、成立领导小组
 
  组  长:涂林瑢
 
  成  员:杨玉全  吴高勇  陈永晶  陈汝传  余育好
 
  章宗炼  施发帅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卫健局,陈永晶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选聘职位
 
  大田县总医院总会计师职位1个。试用期一年,试用期结束后,由考核小组对总会计师的年度工作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予以正式聘任,聘期三年(以市医管委批复为准)。所聘任总会计师相当于行政副职。
 
  三、薪酬待遇
 
  总会计师的年薪酬收入按照市医改领导小组考核确定,由县财政拨付发放。
 
  总会计师的“五险一金”按档案工资计算缴纳,其中由单位缴纳部分由所在医院支付,个人缴纳部分由个人支付。
 
  四、岗位说明
 
  大田县总医院总会计师受大田县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和大田县总医院主要负责人的双重领导,主管经济核算和财务会计工作,其主要职责:
 
  1.组织领导本单位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加强预决算、成本核算、经济运行分析与监测、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参与规划发展、风险防范、内部绩效以及内部控制等管理。
 
  2.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厉行节约、勤俭办事业的方针;正确处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正确处理国家、单位和个人之间的利益关系,保持医院的公益性。
 
  3.总会计师是协助院长负责医院财务和会计管理的行政副职领导。
 
  4.总会计师应兼任会计机构负责人或会计主管人员,但不另外计酬。
 
  5.总会计师对医院财务、会计、审计、收费等与会计核算相关的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考核发挥主要作用。
 
  6.总会计师对所在公立医院的财务管理、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直接领导责任,医院主要负责人负主要领导责任。
 
  五、报名资格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具有较强的政治责任感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廉洁奉公、诚信敬业。
 
  3.坚持社会主义办医方向,坚定支持公立医院改革,政治合格,没有违规违纪违法记录。
 
  4.熟悉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具有较强的经济管理能力或财会工作管理经验。
 
  5.具有财会类大专及以上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财务工作满5年以上或取得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
 
  6.年龄在50周岁以下(即1969年6月25日以后出生),属本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干部,身体健康、胜任本职工作。
 
  7.同等条件下有二级医院以上从事相关工作经历或有丰富财会类工作经验者优先。
 
  8.部门协审合格。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总会计师:
 
  1.曾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财经纪律,有弄虚作假、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重大违法违纪行为,被判处刑罚或者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因渎职或者决策失误造成单位重大经济损失的;
 
  3.对单位经济管理混乱或者财务信息严重不实负有责任的;
 
  4.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限制期内的;
 
  5.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报名方法及选聘程序
 
  (一)报名方法
 
  1.报名地点:大田县卫生健康局办公室(福建省大田县均溪镇建山路174号)
 
  2.报名时间:2019年6月26日至2019年 7月4日。
 
  3.报名提交材料及要求:
 
  (1)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3)专业技术资格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4)报名表格;
 
  (5)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两寸彩色照片2张。
 
  4.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郭曾荣
 
  联系电话:0598-7222132
 
  联系邮箱:dtxwjjbgs@126.com
 
  《公开选聘人员报名表》请到大田县政府网、大田县人事考试网下载。
 
  (二)选聘程序
 
  选聘领导小组根据应聘报名情况另行制定具体选聘方案。
 
  七、其他事项
 
  (一)对在公开选聘过程中违反大田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规定及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及应聘者,将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二)公开选聘期间,拟聘人员被投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附:《公开选聘人员报名表》
 
  大田县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
 
  2019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