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江西新余分宜县纪委监委选调11人公告

来源:分宜县人民政府 2019-06-24 14:23:12
  2019年分宜县纪委监委面向县内公开选调派驻机构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县人事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县纪委监委面向县内公开选调派驻机构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及名额


  本次为选调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编制纳入县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中心专项管理,计划选调名额11人。


  二、选调范围及条件


  (一)选调范围


  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及乡(镇、街道、园区)在编在岗的全额拨款事业编制科级以下(不含科级)具备干部身份的工作人员(学校、医院工作人员除外)。


  (二)选调资格条件


  参加选调人员除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或共青团员,政治过硬、品行端正,实绩突出、勤政廉洁,办公自动化技能熟练,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2.学历及专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年龄40周岁以下(1979年5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5年以上(含5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5月31日);


  4.近三年(2016-2018)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5.身体健康;


  6.符合任职回避规定;


  7.符合选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务处分仍在影响期的,或党纪政务处分已过影响期,但属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生活纪律类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其他不适合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6月24日至6月28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分宜县人社局人力资源管理股(分宜县行政中心二楼239室)。


  3.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报名表1份,请报考人员下载填写《2019年分宜县纪委监委面向县内公开选调派驻机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1),报名表上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必须盖章同意报考;②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③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④本人获得年度考核优秀等次的年度考核表复印件(提供部门盖章),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加分登记表(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资格审查


  1.县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始终。对符合选调资格的人员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放考试准考证。


  2.拟选调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达到1:3方可开考,如比例不足1:3的比例,由领导小组研究后决定是否降低该岗位开考比例,比例不得低于1:2。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调减岗位计划数或取消该岗位。


  (三)领取准考证通知单


  1.时间:2019年7月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地点:分宜县人社局人力资源管理股(县行政中心二楼239室)。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的方式,考试内容为公文写作、计算机操作、综合基础知识,总分为200分。其中:公文写作(50分)、计算机操作(50分)、综合基础知识(100分)。


  (一)公文写作


  1.考试时间:2019年7月6日上午8:30-10:00


  2.考试地点:分宜中学


  3.考试内容:综合文字材料


  (二)计算机操作


  1.考试时间:2019年7月6日上午10:30-11:30


  2.考试地点:分宜中学


  3.考试内容:计算机文字输入及常用办公软件使用操作等知识。


  (三)综合基础知识


  1.考试时间:2019年7月6日下午14:30-16:30


  2.考试地点:分宜中学


  3.考试内容:综合基础知识(主要测试党章党规党纪、刑法、刑事诉讼法、财会等理论知识)


  五、考生加分项


  1.近三年(2016-2018)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被评为“优秀”的,一次加1分,连续三年加5分。


  2.个人荣获国家级荣誉加5分,中央各部委荣誉加4分;个人荣获省委、省政府荣誉加4分,省级单位(部门)荣誉加3分;个人荣获市委、市政府荣誉加3分,市级单位(部门)荣誉加2分;个人荣获县委、县政府荣誉加2分,县级单位(部门)荣誉加1分。获奖时间为2016年1月1日至2019年5月31日。


  3.个人同一项工作同年度获得多级别荣誉的,按最高级别荣誉加分。


  4.同一考生总加分累计不得超过10分(超过10分按10分计算)。加分情况在报名结束后予以公示,公示3天。


  六、成绩公布


  入闱人员名单及其考试总成绩(含加分项)于2019年7月8日上午10:00前在分宜县行政中心一楼公布,其他人员成绩到分宜县人社局人力资源管理股(县行政中心二楼239室)领取。


  七、体检


  考试工作结束后,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按照体检对象与选调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并告知报考人及其主管部门。如遇末位同分情况,按加分项目、公文写作、计算机操作顺次得高分者入闱体检,入闱人员排名不分先后。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或弃权造成缺额的,经选调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按1:1比例依次替补。


  八、考察


  体检工作结束后,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考察,考察不合格或弃权造成缺额的,经选调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按1:1比例依次替补。


  九、公示和办理相关手续


  1.公示。对拟选调人员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办理手续。公示期满,将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人员确定为正式选调人员名单,报请县人事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由组织人事部门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调动手续。


  十、其他


  1.报考人员参加考试后,进入考察后无故放弃选调资格的,列入诚信黑名单,近3年内不得参加分宜县各类公开招聘和选调考试。


  2.本次选调方案由县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分宜县纪委监委公开选调派驻机构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分宜县纪委监委公开选调派驻机构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加分登记表.doc


  2019年分宜县纪委监委公开选调派驻机构


  事业编制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