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湖北十堰房县乡镇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来源:房县人民政府 2019-06-20 11:18:09
  2019年十堰房县聘用2012届服务期满大学生村官为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做好乡镇事业单位考核聘用大学生村官有关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函﹝2018﹞558号)、《十堰市大学生村官公开考核聘用实施办法》(十人社发﹝2018﹞7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经房县县委、政府同意,拟对我县2012届服务期满且仍在岗的大学生村官考核聘用为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核聘用适用范围、对象


  房县应聘人员须“任满两个聘期、当选并担任村‘两委’副职及以上职务满一届、考核称职以上的大学生村官”;聘用范围限定在乡镇事业单位;聘期时间以报名时履行大学生村官聘用合同时间计算,职务以选举结果文件或乡镇党委任命文件为准。本次聘用对象限定在2012届满大学生村官。


  二、考核聘用原则、方法、时间、步骤


  (一)招聘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坚持人岗相适、择优聘用、过程公开。


  (二)招聘方式 : 考核聘用。


  (三)招聘时间 : 2019年6月底结束。


  (四)招聘步骤:大学生村官公开考核聘用工作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执行。根据县编委下达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用人计划,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拟将2012届服务期满大学生村官考核聘用在青峰镇、沙河乡、万峪河乡退役军人服务站。考核招聘严格按照以下程序步骤进行:


  1.公布招聘信息


  通过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网站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公告。内容包括:招聘岗位和人数,报名资格和条件,报名地点和时间,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2.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查


  县委组织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本人持身份证、毕业证、聘用合同等有关证件及复印件于6月20日到县委组织部组织科报名,并现场接受资格审核。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有关证件材料及报名表中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报名资格。


  3.考核


  考核由县委组织部和县人社局共同组织实施。考核内容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工作实绩、廉洁自律等,并对报考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复核。对考核称职的人选,征求相关部门意见。


  4.体检


  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组织对考核称职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2010〕19号,2013年修订)的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5.公示


  根据考核和体检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名单,并在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群众反映和举报确有影响聘用的,查实后取消其聘用资格。


  6.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权限审核备案、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因本人自愿放弃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房县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19-3241648(县委组织部组织科)


  0719-3223722(县人社局人力资源市场管理股)


  举报电话: 0719-3224190(县纪委监察委)


  房县县委组织部 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