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邹城市城区专职人民调解员招聘10人公告

来源:邹城市人民政府 2019-06-19 10:02:36

  关于城区专职人民调解员招聘公告


  根据邹城市社会治理指挥部《关于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打造人民调解升级版的实施方案》(邹治指发〔2019〕8号)的要求和实际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招聘城区专职人民调解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城区专职人民调解员数量:10名。


  二、聘用方式:劳务派遣。


  三、选聘基本条件:


  1、年龄要求35周岁-45周岁。


  2、居住地在城区,可以按时上下班。


  3、具有法律专业学历,调解经验丰富者,学历可适当放宽。


  4、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品行端正。


  5、爱岗敬业、热爱人民调解事业,工作作风严谨踏实。


  6、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廉洁自律,无违法犯罪记录。


  7、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和相应的工作经历。


  四、工作职责:


  1、调解各类矛盾纠纷。


  2、宣传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教育公民遵纪守法。


  3、认真做好纠纷处理登记、调解和文书制作工作。


  4、检查、督促生效人民调解协议的履行情况。


  5、完成诉调对接工作室或访调对接工作室的日常工作。


  6、完成市司法局交办的工作任务。


  五、薪金及待遇:


  岗位基本工资2000元/月;缴纳五项社会保险;以案定补和年底考核奖金等。


  六、不得应聘的情形


  (一)有违法违纪行为的人员;


  (二)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的人员。


  七、工作地点


  按照就近原则,根据实际情况分配到诉调对接办公室(市法院)、访调对接办公室(市信访局)工作。


  八、招(选)聘流程


  (一)报名时间


  2019年6月19日起至2019年6月24日18:00止(现场报名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及地点


  报名人员需提交身份证、户口本、相关学历证书及资格证书、在市区长期居住的证明材料、个人简历(附照片),到邹城市司法局(老法院内)南二楼216室。联系电话:0537-5257809


  (三)面试


  1、对通过资格初审者,市司法局将向其通过电话或短信方式,提前一至两天发出面试通知,未通过资格初审者不再通知。


  2、面试工作由市司法局组织进行,主要面试和考察拟聘人员的思想道德品质、口头及逻辑表达能力、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及调解工作能力;面试时,应聘人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场面试,证明材料由应聘人员原工作单位出具。


  3、面试地点:邹城市司法局。


  九、入职前体检


  确定拟聘候选人按要求到邹城市人民医院进行入职前体检。


  十、办理聘用手续


  1、拟聘候选人经公示无异议后与邹城市劳务开发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办理入职相关手续。


  2、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应聘报名、参加面试、体检、办理入职的均视为放弃招聘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报考者需诚信应聘,不得弄虚作假,如经查实为虚假内容和材料,取消面试及聘用资格。


  邹城市司法局


  邹城市正德劳务服务有限公司


  2019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