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盐城市残疾人托养中心政府购买服务用工人员招聘2人公告

来源: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2019-06-18 11:42:18

  盐城市残疾人托养中心政府购买服务用工人员招聘公告


  盐城市残疾人托养中心是省、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主要为就业年龄段肢体、智力残疾人等提供辅助性就业、生活照料、增能培训、康复训练等服务。为保障托养中心顺利运行,现拟使用市编办核准的政府购买服务用工指标,招录2名工作人员。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无不良行为记录;


  (三)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35周岁以下,本科及以上学历;


  (五)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予聘用:


  ①被机关、事业单位、社区工作岗位辞退未满5年的;


  ②因涉嫌违法违纪被司法机关、纪检监察部门立案查处尚未结案的;


  ③法律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

 

招聘

岗位

岗位代码

招考人数

岗位要求

学历

性别

专业

工作经验

托养管理(男)

01

1

本科及以上

不限

具有2年以上就业、托养、康复工作经验

托养管理(女)

02

1

本科及以上

不限


  三、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地点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者可在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ww.jsychrss.gov.cn/)、盐城市残疾人联合会(http://www.yccl.gov.cn/)网站下载并填写《盐城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用工人员报名表》,经现场资格初审后提交。


  2.报名时间:2019年6月26日- 28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


  3.报名地点:盐城市行政服务中心711室(盐城市府西路1号驿都金陵大酒店东侧)。联系人:陈旭;联系电话:0515-69083711。


  (二)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核


  1.报名时携带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工作经验证明和近期免冠1寸照片3张(背面用铅笔标注本人姓名及身份证号),到指定地点报名,并请认真准确填写《盐城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用工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在规定时间内,如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人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及报考者需提供的报名材料。


  2.报名者必须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对所提交的证书及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3.盐城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依据招聘条件和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凡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招聘资格。


  4.经资格审核合格者,将电话通知于指定时间到原报名点领取笔试准考证。


  四、考试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笔试占60%、面试占40%。


  笔试不设开考比例,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申论,总分100分,60分为合格线,在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不超过拟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同分同入)。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总分100分,60分为合格线。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拟招聘人选,当总成绩出现并列时,按面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总成绩、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加试决出名次。


  五、体检、考察和聘用


  (一)体检。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空缺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组织考察,重点考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如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空缺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聘用。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盐城市残疾人联合会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天。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按照《盐城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购买服务用工细则》的有关规定,人员聘用后,采取政府购买用工的方式,拟聘人员与指定的劳务派遣机构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工资待遇由劳务派遣机构按政府购买服务用工相关政策规定执行,并为其缴纳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者,中止聘用关系。


  六、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发生。凡违反招聘工作规定、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相关工作人员给予纪律处分,应聘及受聘人员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监督电话:66880831    联系人:杨建成


  本招聘公告由盐城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盐城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公开招聘政府购买用工人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