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辽宁本溪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选调70人公告

来源:本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06-11 15:54:00

  2019年本溪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人才资源配置,充实本溪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人员队伍,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辽宁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辽人发〔2007〕1号),结合本溪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实际,拟面向市直公益性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7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对象和条件


  (一)报考对象


  报考选调职位的人员,须为我市市属及市直部门所属公益性事业单位中保留参公身份(已进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的工作人员。鉴于目前市医保中心为新组建单位且人员短缺,本溪市医疗保险中心在编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二)报考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


  2.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5.男性45周岁以下〔1973年6月14日(含)以后出生〕,女性40周岁以下〔1978年6月14日(含)以后出生〕;


  6.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7.具备选调职位要求的具体资格条件;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选调任职后即形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选调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实行诚信承诺制度,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选调职位要求资格条件的考生,填写《2019年本溪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见附件2)进行报名。报名时间为2019年6月14日至6月21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30。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报名考生经所在单位批准同意,并在《推荐表》(一式3份)加盖人事部门(或单位)公章后,到报名地点进行报名,并进行资格初审。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推荐表》(一式3份)(所在单位加盖公章)、毕业证、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一寸照片2张(与推荐表同版)。在规定时间未报名的,视为放弃报考。报名地址:本溪市平山区解放南路38号市社保中心(永丰立交桥附近)。


  报考期间,考生遇到问题,可按照公布的咨询电话进行咨询。本次选调考试不收取报名考务费。


  考试部门咨询电话:42818046、42818250、42859444(周六、周日)


  (二)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职位。各选调职位不设置开考比例。


  (三)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选调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提供情况不实的,将取消进入下一阶段的资格。考生在选调期间(报名、资格审查(初审)、笔试、资格审查(复审)、面试、考察、公示),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选调单位、考试机构及时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主要测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必须具备的知识和能力。笔试时间120分钟,满分为100分,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四、资格审查(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1:2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各选调职位的资格审查(复审)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同时进入资格审查(复审)。资格审查(复审)人员名单在本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benxi.gov.cn/)公布。未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不进入资格审查(复审)。进入资格审查(复审)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及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等有关证明材料,由选调单位进行审核。凡发现弄虚作假的,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资格复审中,选调单位要严格审核干部档案。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并按面试比例从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审查(复审)通过后,选调单位在《2019年本溪市市直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选调单位资格复审意见栏内注明“通过审核”,并加盖单位公章。


  资格审查(复审)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面试


  资格审查(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取消选调资格。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后出现的职位空缺,不再递补。


  六、考察、公示与办理相关手续


  面试结束后,对考生成绩进行加权汇总,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其中总成绩相同的,按照面试成绩、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名次。根据总成绩,按照考察对象与选调职位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


  (一)考察。考察工作由选调单位负责组织,考察组应由2名以上人员组成。要把政治考察放在首位,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和政治倾向,对政治上不合格的“一票否决”。要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后,应形成书面考察材料,提出考察意见。


  (二)公示。考察结束后,选调单位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集体讨论决定拟任职人员,并统一进行网上公示,公示内容为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拟任职务、现工作单位及职务和笔试、面试(专业测试)成绩等,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三)办理手续。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转任和任职等相关手续。


  特别提示:


  1. 本次选调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务员主管部门、公务员考试机构、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请考生认真阅读本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的招考职位信息表等,依法依规,诚信报考。


  3. 考生如有违纪违规行为,将严格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令第30号)第六、七、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考试违法行为处理的规定进行处理。


  附件1.2019年本溪市市直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职位信息表.xls


  附件2.2019年本溪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docx


  本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