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制书记员12人公告

来源: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法院 2019-06-05 13:41:56
  宁夏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


  根据司法审判工作需要,经研究,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法院决定招聘聘用制书记员。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职责


  (一)招聘人数


  共计招聘聘用制书记员12人。


  (二)岗位职责


  聘用制书记员是从事审判事务性工作的辅助人员,在法官指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责包括:


  1.负责庭前准备的事务性工作;


  2.检查开庭时诉讼参与人的出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


  3.负责案件审理中的记录工作;


  4.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


  5.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四)坚持遵循司法规律、人岗相适原则。


  三、招聘条件


  (一)报名参加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2019年6月10日)。


  3.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法律专业优先。


  4.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在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等大是大非问题上,旗帜鲜明,立场坚定。


  5.具有良好的品行。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公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7.在公务员招考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处理尚未满处理期限的人员;


  8.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法院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6月10日-6月14日)


  1.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的方式。


  2.报名、资格审查地点: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法院政工科(318室)。


  报名人员现场填写《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法院聘用制书记员报名表》。


  3.携带资料:


  报名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2019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首页(或集体户口首页)和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本人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二)由本院组织考试、考核,择优录用,具体事宜报名后另行通知。(6月17日-6月21日)


  五、其他事项


  1.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考生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2.拟聘用在职人员须在与我院签订聘用合同前提供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无法提供的,取消聘用。


  3.拟聘用2019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毕业后提供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无法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4.报考人员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5.咨询电话:0955-7072701


  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法院


  2019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