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广东清远市清城区招聘教师40人公告

来源:清城区人民政府 2019-06-05 11:03:02
  2019年清远市清城区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印发清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清府办〔2012〕91号)精神,结合我区中小学教育教学的需要,为进一步充实我区教师队伍,改善队伍结构,保证2019年秋季新学年新建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40名,其中初中教师9名,小学教师31名。为确保招聘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公开考试、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相关人员,确保聘用人员素质。
 
  二、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9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毕业及以上人员,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团队合作意识强。
 
  (二)报考小学教师岗位的,应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在报考时可按相应的专业要求报考,也可以按相应学科的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报考初中教师岗位的,应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在报考时可按相应的专业要求报考,也可以按相应学科的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必须具有普通话二级乙等以上等级证书和已经申报教师资格证证明,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历届师范类毕业生、教育硕(博)士生。
 
  2.持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
 
  以上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两类人员,必须在2019年8月1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三)学历要求: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毕业及以上人员,2019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9年8月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
 
  (四)年龄及身体要求:35周岁以下(1984年6月4日后出生),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接受报名。
 
  1.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或参加清远市清城区中小学校公开招聘教师违约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和职数
 
  招聘岗位和职数详见《2019年清远市清城区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设置及招聘人数表》(附件1)。
 
  五、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公益一类编制,按照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执行。
 
  六、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qingcheng.gov.cn)-信息公开指南-清城区教育局-通知公告栏上发布招聘公告。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6月19日00:00至6月21日23:59′59″(三天)。
 
  2.报名方式:采用报考系统(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网址为:https://www.qgsydw.com)网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报名时,下载《2019年清远市清城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填写好相关信息,并将信息录入报考系统。
 
  3.报名流程: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者应仔细阅读本招聘公告,准确把握具体岗位的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条件后在公告规定的时间登录报名系统,填写报名表,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彩色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100KB以下)。未按规定上传照片或上传虚假照片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报考或考试资格。考生报名确认后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2)初步审核。报考后将对报考者网上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初审。
 
  (3)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19年6月27日9︰00后。
 
  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到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聘用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笔试、资格审核、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
 
  4.注意事项。
 
  (1)报考者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且与《2019年清远市清城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中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聘用。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2)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
 
  (3)报考者按《广东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报考者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面试资格现场审核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4)已列入清远市清城区安置计划的随军家属,符合相关职位要求的,可报名参加本次招聘。申请人要到清远市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清远市清城区行政文化中心大楼402室)提交《干部家属随队审批报告表》、《随军家属个人简历》、随军家属清远市清城区户口的户口簿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申请截止时间为2019年6月21日,逾期不予受理。
 
  (三)招聘办法。
 
  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招聘,由清远市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清远市清城区教育局组织,根据岗位职数按总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择优聘用,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1.笔试(占总成绩50%)。
 
  (1)笔试时间和地点。2019年6月30日上午9:00—11:00,清远市清城区飞来湖中学(清远市清城区环城西路胜利雅苑对面)。
 
  (2)笔试内容和形式。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素养等,采用同一试题闭卷考试形式进行。
 
  2.面试(占总成绩50%)。面试工作严格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有关规定执行。
 
  (1)面试人选确定。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招录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则按实际参加笔试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形式和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内容主要是面向招聘岗位,测试报考者的专业知识、教育教学能力、表达能力、分析能力、言行、举止、岗位匹配度等方面综合素质。
 
  3.成绩计算。
 
  (1)笔试和面试满分均为10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然后按百分比折算合计总成绩,即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总成绩按百分制不达60分的不予聘用。
 
  (2)考生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在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
 
  4.注意事项。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并参加笔试、面试,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四)面试资格现场审核。
 
  进入面试的考生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核(面试名单在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不参加资格审核或资格审核不合格者,不得参加面试。
 
  面试考生应自行下载并填写《2019年清远市清城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双面打印,贴好相片,与网上报名照片一致)和准考证,同时提交以下各项材料接受资格审查,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审核后留下复印件退回原件,证明材料收原件。
 
  1.2019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交培养学校加盖公章就业推荐表、在校学习成绩单、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就业协议书。
 
  2.往届毕业生须提交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
 
  3.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必须提供普通话二级乙等以上等级证书和已经申报教师资格证证明,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历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教育硕(博)士生。
 
  (2)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4.非全日制学历需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学信网下载打印)或学历认证原件和复印件。
 
  5.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提交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6.报考者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报考者须诚实守信,报名材料填写后即视报考者已承诺所填信息真实无误、现场确认资格的材料齐全且符合报名资格。若在现场被确认不符合报名资格而不能参加面试的,所有后果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五)体检和考察。
 
  1.体检。根据考生考试的总成绩高低按招录人数1︰1确定各岗位拟聘人员并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定。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2.考察。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如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六)公示。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或公示期满后,如发现拟聘用人员存在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或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的,将按该岗位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
 
  (七)聘用。拟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后,签订就业协议书,并按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不依时按要求签订就业协议的,视其自动放弃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必须在用人单位服务5年。服务期未满因个人原因离职的,自离职之日起3年内不得参加我区事业单位的公开招聘。
 
  (八)其他。
 
  1.本公告所指日期、数字或等级均包含本数。
 
  2.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报考者在报名表所填写联系地址和电话必须真实,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如因地址不详或联系电话不畅通,导致未能按时接到招聘工作的有关通知而耽误其本人参加面试、体检、聘用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3.本次公开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4.本次招聘具体考务工作由清远市清城区教育局负责,清远市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履行指导、监管职责。
 
  5.以上公告由清远市清城区教育局负责解释,联系人及电话:
 
  黄老师0763—3333000      徐老师0763—3322095
 
  附件:1-3下载
 
  附件1:2019年清远市清城区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设置及招聘人数表 .xls
 
  附件2:2019年清远市清城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doc
 
  附件3:广东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清远市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清远市清城区教育局
 
  2019年6月4日